石灰石招标公告
2017-06-26
招标编号:201706260001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1600万元
1招标概况
1.1标的物名称: 石灰石
1.2数量:200000吨(约)
1.3质量要求:干净,不风化;粒度0.5-1.2cm,氧化钙含量≥49%,水分≤0.5%。
1.4考核:以甲方化验室的化验结果为准。在甲方料场取样,每5车做一个化验结果,氧化钙含量≥49%为合格;含量低于49%的,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每吨扣5元(数量为5车合计数量);连续两次低于49%,暂停供货,待甲方通知后方可再送货。水分大于0.5%低于1.5%的,按全部水分比例的2倍从当天总供货数量中扣除吨数,水分大于1.5%的退货。
1.5价格包含原料费、运费、装卸费、矿产资源税及17%的增值税等一切费用。
2.申请人基本资格:
2.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申请人具有一般纳税人的资格。
2.2申请人具有1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注册资本金,且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3 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2.4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2.5 申请人应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2.6申请人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2.7 申请人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2.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7月1日17:00前
未曾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