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湖滨南路43号工商局大楼,0592-222028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0楼(361004)
单位电话:0592-2202255、2207755(总机)
单位传真:0592-2212277、2231155 采购项目名称: 2017-2019年厦门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机构资格招标 来源: 市级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017-2019年厦门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机构资格招标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180万元/年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系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政策优惠(含监狱企业政策优惠)。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或做出书面声明: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财务状况报告是指最近一期的年报或季报,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是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提供开户许可证;或者是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近半年内或近一年内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供应商因新成立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应如实提供情况说明。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开业不足三年的,自开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须具有检验资质(CMA),资质证书附表的检测能力全覆盖检验产品(二级商品)及所要求的全部检测项目(合同包八需至少覆盖60%的二级商品及相应商品的全部检测项目),提供CMA资质证书及其能力附表复印件。
3.供应商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对供应商代表的授权书原件(供应商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的)及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时间: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6月29日(节假日除外)
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0楼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
购买谈判文件联系人/电话:胡小姐/0592-2202255
传真:0592-2212277、2231155 采购文件售价: 每个合同包人民币100元,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6-30 9:00:00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评审开始前
地点: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C区开标厅7(C406)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592-2286028 其他: 一、标书费账户
收款人户名: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35101583001052506037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厦门禾祥支行
二、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提供《供应商报名表》,《供应商报名表》格式可在厦门市政府采购网(www.xmzfcg.gov.cn)中本项目公告的附件下载。 采购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为:2017-06-26 19:50:30 附件: 供应商报名表.doc , 附件:采购项目一览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