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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棠区龙江垃圾终端处理中心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 海棠区龙江垃圾终端处理中心工程 ,已由 三亚市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以 三服园管委〔 2016 〕 78 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三亚市海棠区城市管理局 ,资金来源为 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 . 项目建设内容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约 26.3 亩,为生活垃圾及园林垃圾转运、处理的片区处理中心,生活垃圾处理设计规模为 400 吨 / 天,园林垃圾处理设计规模为 50 吨 / 天。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转运车间(建筑面积 3218.20 平方米)、综合楼(建筑面积 907.65 平方米)、门房(建筑面积 31.08 平方米)、地磅房(建筑面积 32.20 平方米)、消防泵房(建筑面积 168.02 平方米)绿化收集点(建筑面积 76.00 平方米)、地下坡道、洗车台及污水池、污水暂存池( 1 座)、消防水池( 1 座)、化粪池( 1 座)、箱变、地磅( 2 个)、水井等,配套建设厂区道路(含红线外进场道路)、绿化、大门、截水沟、围墙以及厂内给排水、消防、电气、照明工程等工程。 2.2 工程建设地点 :海棠区龙江片区天然气储备站( Bl-el-19 )西侧 ; 2.3 监理服务费: 714095.95 元(最终监理费以审计部门审定结果为准) ; 2.4 监理服务期 : 150 日历天加缺陷责任期两年 ; 2.5 招标范围: 项目全过程监理(含 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 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国内监理企业;项目总监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投标人须符合资质要求, 持有《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并 且已加入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库。 3.2 信 誉要求 : 投标人 2014 年至今无住建部、海南省住建厅及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责令期内不得参加投标行为的 。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6 月 24 日至 6 月 28 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三亚市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网,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支付,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凡未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7 月 19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三亚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第 二 开标室。 5.2 逾期到达的或者未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视为弃权,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电子招标信息网((登陆后查看)??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亚市海棠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三亚标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谷先生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0898-88812585 电话: 0898 - 88275788 2017 年 6 月 24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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