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经批准,现就绩溪县朗坑河河道生态治理及溪马河防洪工程可研编制服务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绩溪县朗坑河河道生态治理及溪马河防洪工程可研编制服务采购,采购编号:JXX-CG-TP-2017-009。
1、采购内容:绩溪县朗坑河河道生态治理及溪马河防洪工程可研编制服务为绩溪县朗坑河河道生态治理项目和绩溪县溪马河防洪工程两个项目的可研编制及服务。
2、采购预算:人民币贰拾玖万元整(¥290000.00)。
3、采购详细的要求见谈判文件正文。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情况可能会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或合同草案条款。
三、合格的供应商: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具备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发的水利工程专业乙级或市政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近五年内有类似项目业绩;
(3)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4)至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