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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清丰县标准化厂房项目(设计)项目经清发改【2017】11号,清丰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7】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清丰县产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清丰县标准化厂房项目(设计)
2、招标编号:ZZMC-2017-139
3、项目概况:项目一:标准化厂房4栋(面积约105000m2),餐厅(面积约3000m2)及配套;项目二:标准化厂房2栋(面积约25000m2),办公楼(面积约3000m2),标准化厂房生产辅助用房(面积约2700m2)及配套;
4、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4万平方米;
5、建设地点:清丰县产业集聚区内;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投资计划:约1.5亿;
8、设计周期:10日历天;
9、质量要求: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等;
10、招标范围:本项目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含建筑红线范围内的配套工程设计;
11、标段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良好的财务状况,良好的社会信誉及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需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含甲级)以上资质;
(3)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并同时具有高级职称证(必须为单位正式人员,报名资料及标书中应附劳动合同);
(4)提供2015年度、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年份不足的,自成立年份计算)
(5)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起有类似工程业绩一项(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附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同类项目指:2万平方米(含2万平方米)以上的厂房设计业绩);
(6)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进行网上查询。查询规定:近一年内(截止开标时间前365天内),在本地区本行业及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上无不良行为记录的通报(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指濮阳市、河南省、国家
住房城乡建设信用
网站,包括正在清丰县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公示的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单位),网上下载截图并接受核查,查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按无效标处理。
(7)企业注册地区级或以上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开具的为准),内容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设计负责人、被授权人。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次招标采用不记公司名称方式报名,报名时不审查资格,采用资格后审。投标文件中的资料须和报名时所递交的资料及开标现场提供资料的原件均保持一致(投标文件中所附资料及开标时提供的资料可比报名时提交的报名资料多,但不可少)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5.2 参加报名的企业需递交的资料: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子招标信息网上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子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丰县产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0393-7233899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0393-6658899 15516633510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2017年 6 月 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