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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6261900_庆元县竹口镇平岭岗村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邀请招标文件.doc | ||
一、发包单位: 竹口镇人民政府
二、工程名称:庆元县竹口镇平岭岗村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三、工程地点:竹口镇平岭岗村
四、工程概况: 经庆元县人民政府[ 2010] 74号文件批准建设 , 平岭岗村现有 145.4亩适合开发地块,地类为建设用地,开发后地类为耕地。主要建设内容为田间道路、生产路、灌排渠、蓄水池、砌石田坎、土地平整等。
五、工程款结算方式 :承包方在完成全部工程量后,第一期:经预验收合格后,按核定的实际开发面积 70%工程款的 40%拨付;实际开发面积未核实的,按立项面积 50%工程款的 40%拨付,同时退还项目保证金;第二期:通过市级验收并在决算审计结束档案资料缴清后,按核定新增耕地面积计算总工程款,付足总工程款的 60%;第三期:通过省级复验后,按核定新增耕地面积计算总工程款,付足总工程款的 80%;第四期:预留总工程款的 20%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和地力培育保证金,一年后经复查无质量问题的兑付 10%,第二年地力培育验收合格后兑付 10%。
六、招标内容及范围:庆元县国土局编制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
七、质量要求:合格(以庆元县国土局验收为准)。
八、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九、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
1、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要求:市政、土建、水利类专业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应专业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相应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资格的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十、开标时必须提供资格审核材料 3 份(资格审核材料详见附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资格审核材料必须在 2017 年 6 月 30 日 9 时前提交登记,逾期拒收。
十一、相关款项 :投标保证金 20000 元,报名资料费 300 元,以上二笔款项于 2017年 6 月 30 日 9 时前以现金方式交到发包单位,逾期无效。
报名资料费一律不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可抵转为工程履约保证金。
十二、特别提示:
开标时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提交资料时验证身份,提交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否则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
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7 年 6 月 30 日 9 时 0 分,地点: 竹口镇政府会议室 。请各投标单位按时参加开标会议,逾期视为放弃。
十三、联系人:
发包单位: 沈吴艳 电话: 15057850466( 660466)
交易分中心: 胡逢阳 电话: 15757130686( 532686)
庆元县竹口镇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