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新华路45号
钟先生0592-226208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厦门市思明区七星西路178号七星大厦19楼1903-1905室
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八楼
厦门市翔安区五权路2665号之5
电话:0592-5333805传真:0592-5333807
网址:www.xm-hc.com邮编:361000 采购项目名称: 警犬基地物业管理 来源: 市级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警犬基地物业管理, 1项,具体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政府采购。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控制价:¥147.3万元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投标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②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③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④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⑦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
⑧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2、投标代表正反面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投标人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物业管理壹级资质,并提供有效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备注: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自然人投标的,由自然人签字),原件备查。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即刻起至[2017年07月0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00-11:30:00]或下午[2:30:00-5:30:00](北京时间),逾期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报名;
厦门市思明区七星西路178号七星大厦19楼1903-1905室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前台;
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八楼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前台;
厦门市翔安区五权路2665号之5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前台;
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邮费到付)。
采购文件邮寄购买标书费账户: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账号:8751020109007675 采购文件售价: 人民币200元 投标截止时间: 2017-07-17 09:00:00 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7-07-1709:00:00
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开标厅6(C404)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颜小姐0592-5333808/5333807(传真)谢小姐0592-6581288许小姐0592-7622569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先生0592-5333805/5333807(传真) 其他: 投标保证金缴交账户:
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厦门分行营业部
账号:129680100100536104041067
保证金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叶小姐0592-5333806/5333807(传真) 采购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为:2017-06-26 19:07:27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