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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大学城第四冷站冷却塔整体更新改造之冷却塔采购及相关服务

   日期:2017-06-27     浏览:7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大学城第四冷站冷却塔整体更新改造之冷却塔采购及相关服务 批复文号备案项目编号:2016-440113-49-03-010235批复单位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人广州大学城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项目
  项目名称  大学城第四冷站冷却塔整体更新改造之冷却塔采购及相关服务
  批复文号  备案项目编号:2016-440113-49-03-010235
  批复单位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人  广州大学城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设备材料
  公告内容

 

大学城第四冷站冷却塔整体更新改造之冷却塔采购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广州大学城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期:二○一七年六月

大学城第四冷站冷却塔整体更新改造之冷却塔采购及相关服务

招标公告

根据广州市发改委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号:2016-440113-49-03-010235批准,广州大学城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现对大学城第四冷站冷却塔整体更新改造之冷却塔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的货物及相关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货商。

一、项目名称:大学城第四冷站冷却塔整体更新改造之冷却塔采购及相关服务

二、招标人:广州大学城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20-39302075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严工   联系电话:020-83292716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28866220

三、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档案馆路大学城第四冷站,项目内容包括冷却塔的整体更新,项目更新后彻底解决目前冷却塔处理水量满足不了制冷主机正常开机运行的问题。

四、标段划分及各标包招标内容、主要技术参数和招标控制价:

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含采购10组冷却塔和配套设备的功能及深化设计、制造、供货、包装运输至安装现场(含保险)、开箱检验、随机附件(专用工器具和消耗件)、技术资料及图纸的提供;冷却塔和配套设备的现场就位安装、调试服务、性能测试、试运行、竣工验收服务、培训服务、质保期内维修及设备零部件更换服务等相关服务,以及与设备有关的特殊要求等可能产生的所有费用(含增值税)。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设备基础、冷却塔接管施工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3、主要技术参数:10组超低噪声(超静音)冷却塔,单组处理水量≥1600 m3/h,进水/出水温度为38/32℃,环境湿球温度28℃,压损<65kPa,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4、招标控制价:1300万元

五、供货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街道档案馆路第四冷站

供货时间:于2017915日前完成首组塔工厂组装并按合同要求通过测试。首批(5组塔)于20171115日交货(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其余塔在2018年1月15日交货。乙方必须在2018年3月15日前完成所有冷却塔及其配套设备的就位安装,具备开机调试条件,调试工作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一周内完成。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7 7 3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7 7 7

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 ,下午:14:00——16:00 (节假日除外)。

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2、投标人必须是拟投货物(冷却塔)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集团公司或制造商集团下属的子公司)或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代理商;

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单台处理水量550 m3/h及以上的冷却塔供货业绩,需同时提供供货合同和交货证明或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完成时间以交货证明或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材料所述的时间为准;

5、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招标人不得在招标公告第九点中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承诺函》等形式变相增加资审合格条件。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

方式三(适用择优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且少于等于 7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7 名时,择优选取前 7 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择优(如有)按照资格审查文件(附件一)进行。

十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 两 份, 壹 份正本 壹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采用择优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择优所用资料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标明为“择优资料”,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这部分资料,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大学城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39302075

地址:广州大学城明志街1号信息枢纽楼9楼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www.dlztb.com.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附件一:

 

大学城第四冷站冷却塔整体更新改造之冷却塔采购及相关服务资格审查文件


招  标 单 位: 广州大学城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六月
    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

1.申请人须知

1.1 本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国家计委第4号令《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招标公告所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工作严格按国家和省市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

1.2 招标人,采购项目名称,工程建设地点等相关情况均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1.3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编制

1.3.1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封面应注明相应的项目名称、及投标申请人的法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1.3.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份数见招标公告。

1.3.3投标申请人应承担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必须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和要求内容,并装订成册,编制页码。

1.4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递交和接受

1.4.1投标申请人应按照招标公告载明的报名时间和地点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在该时间期限和同一地点,可对已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补充。

1.4.2投标申请人应自备密封袋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两份。《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要求原件备查的资料,其原件应在报名时携带至报名地点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审核,且在招标活动结束前,应招标监督机构或招标人要求,其原件应当能够在五日内再次提交审核。

1.4.3投标申请人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应书面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由资格审查委员会依法认定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具有原件的证明效力。如出现该情况,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的“审核情况”栏填写“附有说明”。

1.4.4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报名窗口按照《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资料目录对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及其原件进行签收或核对。

1.4.5《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和投标申请人授权代表双方共同签署,该表所记录的内容如需修改,须经双方共同签署确认。资料签收或核对结果须用中文文字表述,不得用简单符号表述(如“√”或“×”)。《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份作为报名资料,连同其他资格审查资料在投标单位代表监督下当场进行密封,另一份交还投标申请人。

1.4.6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接收投标申请人按时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不得在报名窗口进行任何形式的实质性资格审查工作,不得以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未提供原件核对、资料不完整等理由拒绝其报名。

1.4.7逾期送达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1.4.8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接收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并不意味着其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应由招标人按规定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

1.5资格审查结果的通知、确认和公示

1.5.1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含传真),把资格审查结果通知各投标申请人。投标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含传真),向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资格审查结果通知。

1.5.2资格审查结果发出之日起五日内,投标人可以就投标报名和资格审查中任何不公正行为及违法行为向招标公告载明的招标监督机构署名检举和投诉。

1.5.3所有获得投标资格的正式投标人,将获得招标人发出的投标邀请书。收到邀请书后,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书面(含传真),向招标人确认同意参加投标或放弃投标。


2.资格审查和确定正式投标人办法

2.1总则

2.1.1资格审查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客观、准确”的评审原则,按照招标公告和本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程序,选定具有良好的业绩和能力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1.2资格审查将按照申请人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认定申请人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载明的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未按照《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要求提交资料和原件的申请人,不符合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2.1.3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的原件核对情况有疑问或资料复印件模糊无法辨认的,可以书面要求重新递交原件复核,投标人应按时提交原件,否则视为未提交原件。

2.1.4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公开要求所有申请人对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申请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整个澄清和说明的过程不得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现象。

2.1.5《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2.1.6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按招标公告中的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

2.1.7拒绝挂靠单位参加投标,一旦发现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上报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处理,将挂靠情况及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2.1.8投标报名单位必须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如被查实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或招标人及其组织的资格审查委员会确认后,将取消该投标报名单位在其本项目的投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同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将对该投标报名单位给予行政处罚并通报。

2.1.9特别声明:资审合格后,评标前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的,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2.1.10资格审查时,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文件登记的信息不一致,应当允许投标人澄清,不得直接认定为无效。但如投标人澄清不足以合理说明该信息不一致,则资格审查委员会有权认定为无效。

2.2评审工作机构

2.2.1招标人依法组建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及择优评审(若有)工作并编制审查报告。招标人不得参加或派代表参加资格预审委员会。

2.2.2由招标人审定资格审查报告和确定正式投标人名单。

2.3资格审查委员会资格审查的程序和细则

2.3.1检查并记录各申请人须提交的书面资格审查申请资料的密封情况。全部须提交的书面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密封情况均良好时,方可进入下一步评审。发现密封被破坏的,应立即停止评审,由专家组研究决定是否进行下一步评审,仍未能决定时,应封存全部须提交的书面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向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报告,根据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意见进行下一步程序。

2.3.2检查《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的签署和涂改情况,不符合规定的,应立即停止评审,封存全部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并向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报告。全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的签署和涂改情况符合规定时,方可进入下一步评审。

2.3.3检查《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的“核对情况”,认定申请人是否按照《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要求提交资料和原件。

2.3.4资格审查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审查各项资格审查申请资料,认定其是否证明了申请人符合招标公告载明的相应投标人合格条件。

2.3.5汇总审查情况,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名单。

2.3.6编写资格审查报告。

2.4确定正式投标人

2.4.1按照招标公告载明的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

2.5正式投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因故暂停招标程序,恢复招标程序时,若法律、法规、规章对投标人资格提出新的强制性规定,招标人应当按照新的规定要求正式投标人补充、更换相关资格证明资料并核查,以符合现行规定。补充、更换资料的时间应不少于15日,资审结果如有变化,应在开标前5日上网公示。补充、更换资料的期间可以进行投标程序。

原正式投标人补充、更换资料后,经招标人审查,满足现行规定的,可以参加投标。重新审查后,合格投标人少于3人,应重新招标。已书面退出该项目投标的,无权再参加此次投标。

如尚未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招标人应当发布补充公告,按新的规定修改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增加报名时间,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5日。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采购项目名称:大学城第四冷站冷却塔整体更新改造之冷却塔采购及相关服务

投标申请人(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报名提交

资料要求

核对情况

双方签名确认

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不用装订)

 

原件

 

 

 

2

投标申请公函(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

 

原件

 

 

 

3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原件

 

 

 

4

报名代表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

 

 

 

5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核对原件

 

 

合格

资料

6

主要产品制造商的正式代理授权证明(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时提供)

 

原件

 

 

合格

资料

 

6

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投标申请人在此填写工程名称以及工程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供货合同

 

核对原件

 

 

合格

资料

交货证明或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

 

核对原件

 

 

7

投标人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原件

 

 

合格

资料

8

投标申请人的2015年、2016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核对原件

 

 

择优

资料

9

守合同、重信用证书复印件

 

核对原件

 

 

择优

资料

10

售后服务基地证明资料复印件(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驻地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等)

 

核对原件

 

 

择优

资料

11

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投标申请人在此填写工程名称以及工程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供货合同

 

核对原件

 

 

择优

资料

交货证明或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

 

核对原件

 

 

 

注: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

2、本表“核对情况”栏及“双方签名确认”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核对情况”栏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填写(要求提交原件的,应填写“已提交”或“未提交”;要求核对原件的,应填写“一致”或“不一致”,且填写“不一致”的须注明差异的具体内容),并由投标申请人以及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在“双方签名确认”栏中共同签名确认。

3、本表“报名提交资料要求”中核对原件指投标申请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对,并确保在招标期间应招标人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工程招标监督机构提出要求后5日内提供原件复查。

4、投标申请人如提交两项以上业绩资料,可将本表第6项按照原格式扩展。

5、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6、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7、本表中如有标明为“择优资料”的资料,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8、投标申请人应尽量提供“业绩证明材料”项的业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未提供或提供不准确的,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招标人对投标人业绩的核查效率。

 

 

 

 

 

 

 

 

 

 

附件三: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及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监理、检测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附件四:

投标申请公函

致:          (招标人)

按照本招标公告的要求,我们递交有关资料文件,以便贵单位审查我们参加   (项目名称)  的投标资格。

此申请是由    (公司名)     (人名)  为全权代表身份递交。

我们保证所提交的资料是真实可靠的,并为提交的资料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们理解招标人有权拒绝任何申请,而无需由招标人承担任何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申请人名称(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五:                        择优项目表

序号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分细则

1

投标人注册资本

10

按注册资本金额由高到低排序:

第1~3名

第4~5名

第6~7名

第8名及以后

10分

7分

3分

0分

2

投标人营业收入

10

2015-2016年连续2年营业收入合计由高到低排序:

第1~3名

第4~5名

第6~7名

第8名及以后

10分

7分

3分

0分

3

投标人2015~2016年平均总资产

10

2015-2016年连续2年平均总资产按金额由高到低排序:

第1~3名

第4~5名

第6~7名

第8名及以后

10分

7分

3分

0分

4

冷却塔供货业绩

40

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单台处理水量550m3/h及以上的冷却塔供货业绩,每项得5分,最多得 40 分。[需同时提供供货合同和交货证明或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业绩时间以交货证明或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5

企业诚信评价

20

被评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按连续年份长短排名,连续年份最长的第1、2名,得20分;第3、4名得15分;第5、6名得10分;其余的得5分。若有出现本择优项目表注3情形的,得0分。

6

投标产品

售后服务能力

10

投标人在广州地区有售后服务基地,能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得10分。投标人在广东省内有售后服务基地,能及时提供售后服务,得6分。在广东省内没有售后服务基地,则不得分。

注:

1、财务数据必须是投标申请人本身的财务数据,如提供的是投标申请人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的财务数据或没有提供财务数据的,则对应的评分项不予评分。

2、“守合同重信用”证书以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或工商(市场)相关的行业协会颁发的为准。

3、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法律纠纷且法院或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中认定投标人需承担法律责任或其请求没得到支持的(即有败诉情形的),择优项目表中的“企业诚信评价”项评分为零。

4、依据本项目的择优原则,汇总得出各投标申请人的评审总分(汇总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各投标申请人的最终择优得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如果出现总分相同,则以2015年和2016年平均总资产高的排前,若仍出现并列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抽签决定)。

  相关附件招标公告-附件.doc
  发布人  严平
  发布日期  2017-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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