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梨树县人民法院购买食堂服务项目 | ||
| 品目 |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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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梨树县人民法院 | ||
| 行政区域 | 长春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6月27日 13:24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6月27日 09:00至2017年07月03日 16:00 | ||
| 招标文件售价 | ¥10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同志街2400号火炬大厦606室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7月18日 10:00 | ||
| 开标地点 |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同志街2400号火炬大厦618室 | ||
| 预算金额 | ¥83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李杨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590576477 | ||
| 采购单位 | 梨树县人民法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梨树县人民法院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主任0434-319601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翔博招投标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同志街2400号火炬大厦606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杨15590576477 | ||
吉林翔博招投标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受梨树县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梨树县人民法院购买食堂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梨树县人民法院购买食堂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LXB2017-NO.1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杨
项目联系电话:1559057647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梨树县人民法院
地址:梨树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王主任0434-319601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翔博招投标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杨15590576477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同志街2400号火炬大厦606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 标 公 告采购项目编号:JLXB2017-NO.10
一、本 梨树县人民法院购买食堂服务项目招标公告已由 梨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下达 的政府采购计划表 批准采购,受采购人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简要说明:
2.1项目 名称:梨树县人民法院购买食堂服务项目
(具体内容、数量及技术参数依据招标文件)
2.2项目总投资额:83万。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2)投标申请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经营能力;
(3)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4)本次招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信誉要求:不接受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企业投标。
4、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06月27日至2017年07月03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2)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同志街2400号火炬大厦606室;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
6、购买招标文件条件:投标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提供有效的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证明(在公示期间开具)等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7、招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07月18日10时00分整(北京时间),接收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同志街2400号火炬大厦618室(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招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8、招标开始时间:2017年07月18日10时00分整(北京时间),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同志街2400号火炬大厦618室(开标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9.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网》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 梨树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 王主任
电话: 0434-3196011
采购代理机构: 吉林省翔博招投标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 15590576477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同志街2400号火炬大厦606室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2)投标申请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经营能力;(3)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4)本次招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信誉要求:不接受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企业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3.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6月27日 09:00至2017年07月0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同志街2400号火炬大厦606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电子版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18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7月18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同志街2400号火炬大厦618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自筹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