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二、项目编号:LZG17-233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项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
1 |
物业管理服务 |
1年 |
详见第二章《项目需求》。
五、采购预算:人民币壹拾玖万玖仟玖佰陆拾捌元整(¥199,968.00)。
六、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
七、投标人的资格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工商管理或国家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达到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要求,具有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服务企业三级(含三级暂定)或三级以上资质;
4、投标人不在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7 年 6 月 26 日至2017 年 7 月 4 日止(工作日的9时至16时)。供应商未合法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投标文件。
2、发售地点:广西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中心十楼)
3、售价:招标文件每套250元,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携带(由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九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捌佰元整(¥3,800.00);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7 年 7 月 18 日 9 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 年 7 月 18 日 9 时 30 分;
地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