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西江集团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拟上市公司”或“西江股份”)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下称“IPO”)整体工作安排需要,现拟对上市专项法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符合条件的单位可以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一)项目名称:广西西江集团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专项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二)服务采购内容:为招标人提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招标人系广西西江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西江集团”)下属合资子公司,西江集团计划在境内主板IPO上市,目前西江集团已制定《IPO资产重组初步方案》,计划通过资产重组,逐步将发电资产注入2015年设立的拟上市公司——广西西江集团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形成三年一期财务报表,争取2019年申报IPO材料。
(二)招标人情况
招标人目前主营业务为对西江流域水电业、光伏业的投资、经营与管理,内河水上货物运输,国内贸易,非金属矿物制品的生产,资产管理。西江集团已于2016年底完成首批资产重组工作,将部分资产无偿划转至拟上市公司,预计2018年底完成所有拟上市资产的划转工作。
招标人母公司西江集团主营业务为船闸、能源、水运物流与贸易、沿江产业、金融业务。西江集团2016年未经审计的收入86亿元、利润3.2亿元、总资产320亿元人民币。
(三)招标范围
招标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专项法律顾问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见第二章招标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
(二)投标人成立5年(含)以上,拥有30名(含)以上执业律师。
(三) 投标人近五年具有3件以上企业境内主板IPO上市项目专项法律服务成功案例。
(四)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在近3年内(2014年-2016年)开展证券类业务没有出现重大失误,没有被证监会等部门处罚或通报批评(附承诺函)。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五、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本次招标报名实行匿名购买招标文件。
(二)潜在投标人代表请于2017年6月27日至2017年7月5日工作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 9:00 至 12:00 ,下午 15:00 至 17:3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00号西江大厦B座0802室开具财务收据后到0811室领取招标文件。
(三)购买标书费用: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元)。
(四)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00元。潜在投标人代表在汇出标书费(含手续费)后联系招标人联系人,确认收到款项后2日内寄送。
(五)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一)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1份)应密封递交。
(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7年7月18日,下午15:30,地点为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00号西江大厦B座13楼会议室。
(三)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开标时间:2017年7月18日,下午16:00;
(二)开标地点: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00号西江大厦B座13楼会议室。
九、招标人开户银行和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西江集团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东盟商务区支行
账 号:552060100100139327
十、联系方式及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