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州市晋安区区属学校校舍抗震鉴定服务项目 |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 采购单位 | 晋安区教育局 | ||
| 行政区域 | 晋安区 | 公告时间 | 2017年06月27日 18:02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6月28日 09:00 至 2017年07月04日 17:00 |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闽江大道260号福州红星国际1#楼写字楼2层05-10室(福建灿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7月18日 09:00 | ||
| 开标地点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闽江大道260号福州红星国际1#楼写字楼2层05-10室(福建灿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 ||
| 预算金额 | ¥96.3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罗琳琪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87277297 | ||
| 采购单位 | 晋安区教育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州市晋安区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先生 1385011766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灿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闽江大道260号福州红星国际1#楼写字楼2层05-10室(福建灿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罗琳琪 0591-87277297 | ||
福建灿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晋安区教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州市晋安区区属学校校舍抗震鉴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州市晋安区区属学校校舍抗震鉴定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FJCX-G-2017-01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琳琪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27729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晋安区教育局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
联系方式:陈先生 1385011766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灿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罗琳琪 0591-87277297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闽江大道260号福州红星国际1#楼写字楼2层05-10室(福建灿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单价最高限价 (元/平方米) | 总价最高限价(元) | 保证金(元) | 主要服务要求 |
| 1 | 福州市晋安区区属学校校舍抗震鉴定服务项目 | 暂按21.4万 | 4.5 | 963000 | 19260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 鉴定周期:中标供应商须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2天内与采购人签定合同。同时从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日内,完成所有被检测校舍现场检测及恢复作业,每逾期一天罚款中标总金额的3‰;并于完成所有校舍现场检测及恢复作业后十五天内出具所有校舍的鉴定报告,每逾期一天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 | ||||||
| 付款方式: 1、中标供应商完成所有校舍现场检测及恢复作业,并出具所有被检测单位的鉴定报告和现场恢复作业完成的证明后,向采购人提出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金额的50%; 2、中标供应商提供所有被检测校舍项目结算清单并经采购人审核确定后7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0%; 3、余款10%被分两年每年5%付给中标供应商。 | ||||||
| 服务地点:详见第三章“需鉴定校舍清单” |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投标人,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投标人须出具有由投标人单位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对于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无效(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者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税证明,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缴纳税收的凭据(缴费证明材料应有银行或税务的印章);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资料(社保部门签章的社保缴纳明细表和社保银行缴款单据或电子缴税凭证等证明材料。社保缴纳明细表应包含单位社保登记号、个人社保编号和缴费基数等);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5)至投标截标时间止,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未提供的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均视为无效投标;(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综合类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或专项工程(建筑工程可靠性鉴定)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或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省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且检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适用地域应涵盖福州市。(8)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投标人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配备至少15名专业技术人员,以上人员均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月份在该单位的社保证明、身份证、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原件备查。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有年检要求的应符合规定,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有变更事宜的,变更文件应附齐全,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仅负审核责任。即使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类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评标过程中乃至确定中标供应商后,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废除中标供应商中标资格并追究中标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6.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6月28日 09:00 至 2017年07月0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闽江大道260号福州红星国际1#楼写字楼2层05-10室(福建灿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8日起至2017年7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闽江大道260号福州红星国际1#楼写字楼2层05-10室(福建灿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1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7月18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闽江大道260号福州红星国际1#楼写字楼2层05-10室(福建灿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及购买(标书、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账户:
开户名:福建灿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南江滨支行
账号:35050188630000000092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