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2017 年黄埔供电局电力设施保护及创建平安电网项目(萝岗街)
采购项目内容: 按照黄埔供电局提出的创建平安电网工作任务、工作标准及要求,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萝岗街道办事处采取各种防护形式保护辖区电力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积极协调辖区内输配电线下超高树木、违章建筑、外力施工破坏等安全隐患的处置工作,加强辖区反窃电防范和打击工作力度,积极协调处置群体性维稳事件,防止发生受外界因素影响导致辖区内电力设施被盗、被破坏而中断正常供电事件以及扰乱供用电秩序的事件发生。
采购范围:按照黄埔供电局提出的创建平安电网工作任务、工作标准及要求,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萝岗街道办事处采取各种防护形式保护辖区电力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积极协调辖区内输配电线下超高树木、违章建筑、外力施工破坏等安全隐患的处置工作,加强辖区反窃电防范和打击工作力度,积极协调处置群体性维稳事件,防止发生受外界因素影响导致辖区内电力设施被盗、被破坏而中断正常供电事件以及扰乱供用电秩序的事件发生。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根据《广州供电局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实施细则》 5.2.2 ( 3 )中本项目属于国家法律法规及网公司有关规定必须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之内,但涉及①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的;②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等的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鉴于本项目实质意义旨在推进供电企业联合属地政府,发挥其行政职能部门作用,凭借社会综治及公-安系统等的力量,从事前防范到案件侦破,全方位多角度的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及创建平安电网工作。根据政府机构设置及职能分工,平安电网工作系社会综合治理工作范畴,由属地街道全面负责,鉴于该行政职能与机构设置的单一不可替代原则,故本项目需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拟定的供应商名称及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萝岗街道办事处( 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萝岗公路街 168 号 )。
公示期: 2017 年 06 月 28 日 00:00 至 2017 年 07 月 02 日 24:00 止。
现予以公示,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或服务)机构。
采购人: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天河南二路 2 号
采购人联系电话:杨工( 020-87125330 )
单一来源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天河南一路 1 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林工( 020-37343835 )
日期: 2017 年 06 月 2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