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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号-4号4×325MW超低排放改造后综合评估项目变更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28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1、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一电厂1号-4号4325MW超低排放改造后综合评估项目2) 招标内容:1号-4号4325MW超低排放改造后综合评估项目3) 公告网站: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新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2

1、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一电厂1号-4号4×325MW超低排放改造后综合评估项目

2)   招标内容:1号-4号4×325MW超低排放改造后综合评估项目

3)   公告网站: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新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2、投标单位资格: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执照及国、地税证,按国家法律经营;

2)具有完成技术性能评价、环境效果评价、能耗水平评价、设备稳定性评价、经济成本评价等的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能力。

3)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3、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   资质证书复印件。

5)   投标报名用法定代表人授委托书原件。

6)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已更换为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提交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提交《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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