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太平镇中心校幼儿园工程(GXJTZB2017-G2-007-TX)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藤县太平镇中心校幼儿园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藤县太平镇中心校,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 GXJTZB2017-G2-007-TX
建设地点:藤县太平镇中心校幼儿园校园内
建设规模:建设一幢4层幼儿园园舍,建筑面积约1917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约358万元
要求工期: 240日历天
招标范围:
按发标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标段划分:
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5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6严格执行《藤县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暂行规定》(藤政办发〔2017〕63号)文件精神,特别提醒第四章第二十三条:为加强对本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非正常投标行为的监管,通过报名的潜在投标人,除不可抗力外,对投标报名后未提交投标文件的行为,将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予以公告。一年内发生一次的,公告一年。公告期内,该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本县建设工程投标活动。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 月 28 日至 2017 年 7 月 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藤县和兴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藤县河东长虹街42号6楼) 进行现场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 2017年6月 28日至 2017 年7月 4 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时至 17:30 时,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藤县和兴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藤县河东长虹街42号6楼)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 7 月 19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藤县和兴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藤县河东长虹街42号6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藤县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藤县太平镇中心校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藤县太平镇正东街99号 地 址:
藤县藤州镇天乐南街68号
邮 编: 543314 邮 编: 543300
联 系 人: 吴业文 联 系 人: 陈泳君
电 话: 18977435892 电 话: 0774-7291263
2017 年 6 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