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工程学院2017年度专项资金项目监理机构及工程咨询机构资格认定二次 | ||
| 品目 | 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其他工程咨询管理服务 | ||
| 采购单位 | 长春工程学院 |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17年06月28日 12:55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6月28日 08:30 至 2017年06月30日 16:00 |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长春市人民大街8683号财富领域16层1607室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7月06日 13:00 | ||
| 开标地点 | 长春市人民大街8683号财富领域16层1607室 | ||
| 预算金额 | ¥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徐经理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584326317 | ||
| 采购单位 | 长春工程学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春市宽平大路395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黄老师0431-8571140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中远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人民大街8683号财富领域16层1607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徐经理18584326317 | ||
吉林省中远招标有限公司受长春工程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工程学院2017年度专项资金项目监理机构及工程咨询机构资格认定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工程学院2017年度专项资金项目监理机构及工程咨询机构资格认定二次
项目编号:JLXD-2017-ZC-159/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1858432631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工程学院
地址:长春市宽平大路395号
联系方式:黄老师0431-8571140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中远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徐经理18584326317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人民大街8683号财富领域16层1607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JLXD-2017-ZC-159/1
- 招标条件
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受长春工程学院委托,现就长春工程学院2017年度专项资金项目监理机构及工程咨询机构资格认定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
2.1项目名称:长春工程学院2017年度专项资金项目监理机构及工程咨询机构资格认定(二次);
2.2项目地址:长春工程学院;
2.3服务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工程咨询服务期:2017年度专项资金项目自工程咨询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审计结束为止;
2.4招标范围:
工程咨询:项目立项阶段的信息咨询服务,协助确定采购需求、编制可行性报告,并出具工程咨询报告;
2.5工作内容:通过本次招标,选择一家专业咨询机构,完成长春工程学院的2017年度专项资金项目工作;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吉林省地方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能力;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投标单位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丙级及以上资格证书,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近 3 年(2014~2016 年)具有同类或类似项目咨询业绩(提供大宗设备采购咨询案例,能承担高校专业实验室建设方案编制、设备询价,有高校实验室建设案例者优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咨询能力。
3.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满足如下条件:具备相应资格。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四. 投标资格审查
4.1本项目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采用后审的方式(后审资料见招标文件);
4.2投标申请人请于2017年6月28日至2017年6月30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正常休息),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到长春市人民大街8683号财富领域16层1607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1套);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1套);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1套);
(4)近 3 年(2014~2016 年)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原件至少一项(复印件加盖公章1套);
(5)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1套);
(6)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1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7月6日13时00分,递交地点为 :长春市人民大街8683号财富领域16层1601室;
5.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5.3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工程学院
地 址:长春市宽平大路395号
联 系 人:黄老师
电话:0431-8571140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8683号财富领域16层1607室
联系人:徐经理
联系电话:18584326317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原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6月28日 08:30 至 2017年06月3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8683号财富领域16层1607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06日 13: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7月06日 13: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人民大街8683号财富领域16层1607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