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LDN N ZB-201 7 -00 8
一.招标条件
本 杉松岗独立工矿区周边公路维修改造项目央杉路道路工程(岗后村段) , 经辉南县发改局立项完成, 已由 辉南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批准 建设 , 编号为 : [20170620]-0095 号 , 项目业主为 辉南县中顺城镇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 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 招标范围
2.1 项目 名称: 杉松岗独立工矿区周边公路维修改造项目央杉路道路工程(岗后村段);
2.2工程规模: 杉松岗独立工矿区周边公路维修改造项目央杉路道路工程(岗后村段) ,全长 1407m
,宽6m。(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
2.3 工程 招标范围: 本次就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工程进行招标 ;
2.4工程建设地点: 辉南县杉松岗 ;
2.5 计划开工日期: 2017年7月27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17年12月31日 ;
2.6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 公路工程 专业 二 级(含 二 级) 及 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 并须提供开标近一年的社会保险证明 (无欠缴记录),技术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拟派其他专业人员(除项目经理以外)至少 5 名,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需具备相关专业资格证书 。
3.4为保证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进行,维护国家利益,要求投标申请人拟派参与本项目的所有参与人员均为本单位职员(包括授权委托人),须提供社保开户单位名称及社保号,且为唯一社保,并保证其内容真实性,否则按废标处理。
3.5投标申请人的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2014年-2016年)无亏损现象。
3 .6 本次招标 不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投标 。
3. 8 外省施工企业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5]50号 、 吉建管[2016]1号文件 )。
3. 9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 10 投标 单位、 法定代表人 及项目经理 近3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人民检察-院所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1 7 年 6 月 29 日至 201 7 年 7 月 5 日 ( 法定节假日 、 法定公休日 不休 ),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 ( 北京时间,下同),在 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区天普路与生态大街交汇处西行 150米泰豪深蓝国际4号楼705室 持 :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4)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6)项目经理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证书原件及社保证明原件(7) 投标 单位、 法定代表人 、项目经理 近3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人民检察-院所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 原件( 8 )项目拟派其他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9 )项目所有参与人员汇总表,内容包括:人员姓名、资质证书等级、证书编号、身份证号、社保开户单位名称、社保个人编号及唯一社保承诺书; 以上要求为原件的,须留复印件(清晰可见)加盖公章一份。
注:授权委托代理人应由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担任(招投标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且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应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上述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存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 ( 含邮费 )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 ( 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 01 7 年 7 月 19 日 14 时 00 分, 地点为 长春市净月区天普路与生态大街交汇处西行 150米泰豪深蓝国际4号楼705开标室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 4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 4,431,319.00 元)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5.5 投标人须在 2017年7月18日24时 前( 北京时间 )递交 捌 万捌仟元整 的 投标保证金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电子招标信息网((登陆后查看)??上发布 。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辉南县中顺城镇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辉南县
邮编: 135114
联系人: 王主任
电话: 1504356765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东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通化市 康明路 234 号
邮编: 134000
联系人:张国宇
电话: 17684370888
201
7
年
6
月
2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