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济安桥路北延等5条道路项目(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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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RCGC-2017-SJ0014
公告类型:公开招标
公告流水号:JRZC/2017/0000001215
发布日期:
2017年0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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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济安桥路北延等5条道路项目(勘察)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勘察单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
、档案编号:
RCGC-2017-SJ0014
2
、工程名称:济安桥路北延等5条道路项目(勘察)
3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4
、工程概况:
对济安桥路北延、古槐路北延、共青团路北延、琵琶山路北延和任兴路西延共5条新建道路沿线进行勘察。勘察工作量布置说明:济安桥路7座桥(6座过路,1座过铁路)共布置60个勘探孔,进尺3800m;古槐路7座桥(6座过路,1座过铁路)共布置60个勘探孔,进尺3800m;琵琶山路2座桥共布置18个勘探孔,进尺1140m;育贤路1座桥(过新区景观河)共布置4个勘探孔,进尺260m;科苑路1座桥(过小府河)共布置4个勘探孔,进尺260m。
建设地点:济宁市任城区。
5、
招标人:济宁市任城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地址:
济宁市任城区任兴商务中心C座
6、招标代理机构:
青岛利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济宁市任城区鑫声玉城3楼
联系人:
董晗
联系电话:18954057674
7
、资金来源:政府拨款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
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
、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的投标资格;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
7、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8、截止到开标当日,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投标单位不必提供证明);
9、前三年内不良信用记录(评审小组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三、招标
文件的获取
凡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注册登记窗口注册的投标人或已办理CA电子密钥投标人
,
使用注册的账号、密码登录
“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济宁市任城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
,响应本项目并下载招标文件。
1)凡未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注册登记窗口注册的投标人应先办理注册,注册不收取任何费用,注册程序详见济宁市政府采购网站“办公指南”中的“供应商注册登记程序”,并按照普通供应商注册登记程序办理。
2)
电子密钥的办理实行供应商自愿原则,如需办理,请到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咨询办理。
3)招标文件费用:200元/份(公开报价现场统一缴纳,售后不退)
七
、报价文件的上传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1
7
年
7
月
19
日
上午09:00
(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济宁市任城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
具体操作:登录“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济宁市任城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选择“投标报价—>增加报价方案”功能点上传报价文件。
八、递交纸质报价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1
7
年
7
月
19
日
上午08:30 - 09:00(北京时间)
地点:济宁市建设路42号(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院内东楼九、
供应商报价文件解密时间及地点
解密时间:201
7
年
7
月
19
日
上午09:00
(北京时间)
解密地点:
济宁市建设路42号(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院内东楼
十、
公开报价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
7
年
7
月
19
日
上午09:00
(北京时间)
地点:
济宁市建设路42号(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院内东楼十一、未尽事宜或须澄清的内容请联系采购人
联系人:祝科长
联系电话:
15725374698
招标代理机构:
青岛利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济宁市任城区鑫声玉城3楼
联系人:
董晗
联系电话:18954057674
本项目公告将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shandong.gov.cn
)发布。
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报价单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报价单位。
特别提醒: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外,成交供应商随意放弃成交的暂停其参加任城区政府采购活动六个月;成交公告期限届满无异议,无正当理由5个工作日内不领取成交通知书或领取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暂停其参加任城区政府采购活动十二个月;擅自变更合同,不履行合同的暂停其参与任城区政府采购活动十二个月。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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