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闽联审榕招〔2017〕017号 |
| 开标时间:2017-07-17 |
| 所属行业: |
| 标讯类别: |
| 资金来源: |
| 招标代理: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业主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福州市边防支队 |
| 所属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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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 武警福州市边防支队侦查队办案场所改造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福州市边防支队,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招标人为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福州市边防支队,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福州市边防支队; 2.2. 工程建设规模:改造面积308.62m 2 ,招标控制价447928元,发包价403677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武警福州市边防支队侦查队办案场所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招标内容包括拆除、装修改造、水电安装等施工,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45个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要求投标人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4. 本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3.6.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的投标;(2)投标人不存在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情况(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3)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 6月 29日至 2017年 7月 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时 00分至 11时 30分,下午 15时 00至 17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8层)采用 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电子文件)每份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4.2. 招标图纸仅作为投标时的参考,结算时以竣工图纸为准,按实结算。 5. 评标办法 本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取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汇达。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ggfw.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福州市边防支队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连江南路2号 电 话:0591-83462888 联系人: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南面8层 邮编:350003 电话:0591-87819706,传真:0591-87819706 联系人: 林工 监管部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福州市边防支队后勤处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连江南路2号 电 话:0591-2202795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