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陇川县2016- 09 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LCCQ (挂)
2017-0 4 经陇川县人民政府(陇政复〔2017〕93号)文件批复,决定公开出让陇川县2016-09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受陇川县国土资源局委托,陇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组织该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2016-09 |
宗地面积: |
131581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陇川县卫国路以西、无名路以南 |
| 出让年限: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容积率:(%) |
商业大于0.2小等于1.2; 住宅大于1小于等于1.8 |
建筑系数(%): |
商业小于等于30%; 住宅小于等于30% |
| 绿化率(%): |
大于等于20%, |
建筑高度 建筑规模 建筑层数 |
与审定方案为准 |
土地用途: |
商业兼住宅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亩 |
保证金: |
700万元 |
出让方式: |
挂牌出让 |
| 土地条件:按现状提供 |
| 起始价: |
3355.3155万元 |
加价幅度: |
50万元 |
|
| 公告时间: |
2017年6月28日至2017年7月17日 |
| 挂牌时间: |
2017年7月18日8时至2017年7月27日17时 |
二、报名条件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2、企业团体参加竞买的,报名时必须提供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3、个人参加竞买的,报名时须提供竞买申请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竞买人必须具备从事该地块开发的相应实力和资质,摘牌后不得改变土地性质及用途,并在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下进行建设开发。 三、本次国有土地挂牌出让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6月28日至2017年7月17日,到陇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办理报名登记手续,领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7日下午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在2017年7月17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云南省德宏州陇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挂牌时间 :2017年7月18日8时至2017年7月27日17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处置成交后产生的相关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2、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保证金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云南省陇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 联系电话: 0692-7998211 联 系 人: 赵先生 开户单位: 陇川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 陇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同心路分社 帐 号: 5600017349986012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