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年审报告等7项业务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2017年度年审报告等7项业务项目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一) 项目信息
1.1 项目名称:2017年度年审报告等7项业务项目
1.2 招标编号:0002200000014648
1.3 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1.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 招标方式:专项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 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招标内容:
年审报告:聘请中介机构对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审计,并根据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方面的问题提出管理建议;信息化服务费:聘请中介机构协助我方对会计科目体系核对,以保证科目体系的准确性,为系统上线过程中各种问题提供相关专业的咨询;长期咨询服务:聘请中介机构为我方的常年财务顾问,年度内开展日常税务及会计业务咨询,提供新业务、新法规的解读,为财务报表的编制、财务的处理提供更合法合规的保障;研发费加计扣除:聘请中介机构协助我方对加计扣除的有关政策进行专项培训,按照相关规定收集、整理加计扣除申报资料,并完成申报;固定资产盘点:聘请中介机构对基准日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清查,以更新资产卡片信息和系统数据整合提供基础数据源;往来账款函证报告:聘请中介机构对基准日的往来账款余额进行全面函证、清理清查,以保证往来科目余额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内控体系建设及完善:聘请中介机构按照省公司内控规范及指引等要求,完善内控体系,并对内控制度进行测试评价,提出管理建议,以提高制度实施的效能,规避潜在的经营风险。
2.2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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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 |
标包号 |
工期 |
招标文件费用(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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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7年度年审报告等7项业务项目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17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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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若在南方电网公司范围内出现过重大问题,且被南方电网公司或广东电网公司暂停投标资格的,在投标前必须已通过南方电网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暂停和恢复投标资格以网、省公司正式发文为准)。
(6)为防止厂家间出现围标、串标、关联交易行为,对于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出,涉及单位全部作废标处理或废除中标资格: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2)控股与被控股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3)管理与被管理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4)同一控股单位的直属下属兄弟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供应商廉洁诚信管理的通知》(物资[2017]15号文),其中限制违法违规供应商投标的条款为: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注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专用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分所投标的,必须提供总所出具的授权书;
(2)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如由分所接受项目委托,分所须具备执业证书;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且在近一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行为,并在承担过的审计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拟配备本项目的专业审计人员不得少于10人,其中注册会计师不少于5人,至少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验,注册会计师具有会计师资格,业务助理要求具有助理会计师等相关资格,人员需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
(5)报名参加同一标的的服务商,不得为关联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四) 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电子商务系统(登录网址: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9日9时30分00秒至2017年7月4日17时00分00秒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过期无法购买。
重要提醒:
(1)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至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2)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需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截至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及时进行标书购买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供应商要为数字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发标时间内完成标书购买(包含标书购买申请及财务人员确认通过),请为标书购买申请和确认预留足够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购买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5)投标人须使用南方电网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活动部分)》(可在系统界面“组件下载”中查阅和下载)。
电商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20-36620734、020-36620735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020-85124329(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020-38122543、020-38122545(南网总部)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4.2招标文件售价
(1)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本公告第2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①标书费采用电汇(转账)或现场支付收取,如采用电汇缴纳标书费必须通过单位账户转账。标书费发票可选择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者增值税专用发票。选择电子发票的需提供正确的电子邮箱并注意查收(两个工作后注意查收),选择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凭电汇凭证自行到我公司账务部开取发票。
②标书费收款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广东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广州市东风中路支行
银行账号:683457739007
③标书费收取联系人:鲁工,020-37816396
(五) 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通过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6月29日9时30分00秒,截止时间:2017年7月24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
(3)如有投标保证金要求,且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4)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www.dlztb.com.cn)、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发布,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七) 业务咨询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99号中国石油广州大厦1511室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江工 联系电话:020-37816372,020-87312140
(八) 监督和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监督投诉机构名称: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监察审计部;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20-85124110。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2017年6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