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冶河灌区“7.19”水毁重建工程引冶总干渠小作河渡槽项目工程监理
招标编号:RHP-C101700350779-1-1
1.招标条件
本石家庄市冶河灌区“7.19”水毁重建工程引冶总干渠小作河渡槽项目已由石家庄市水务局以石水招标2017-01号文件进行了核准,招标人为石家庄市冶河灌区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监理。
2.2建设地点:石家庄市。
2.3工程投资:已落实。
2.4施工图已完成。
2.5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且具有预应力混凝土结构较大跨度渡槽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及合同工程完工验收证明为准);
3.3具有检察机关开具的近3年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犯罪记录,二维码需清晰可辨;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承建本项目的企业,请在2017年6月29日至2017年7月5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报名,报名时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本售价1000元/人民币,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7月20日9: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61号,槐安东路与东二环交叉口西北角)。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不再组织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家庄市冶河灌区管理局
邮 编:050000
联 系 人:左新彪
联系电话:0311-87889060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B座12层
邮 编:050000
联系人:肖楠、付蔚
联系电话:0311-690520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