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马河河口东江水源保护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石马河河口东江水源保护一期工程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农经函[2016]235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补助、省粤海控股公司和东莞市、深圳市、惠州市按比例分摊。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石马河河口,为大(2)型II等,主要建筑物石马河河口拦污节制闸、调污箱涵、建塘反虹涵等为2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工程内容施工总承包。
2.3 计划工期:120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已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通过终审;
③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水利水电专业建造师注册证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工程;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类高级工程师职称;
④2011年1月至今具有独立承接并完成过质量合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项目;
⑤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⑥凡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广东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⑦拟投入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派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于2017年6月29日至7月3日,9:30~11:30,14:00~16:00(北京时间,下同),持下列报名资料一式二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②本公告3.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①~④的证明资料;③相应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证明;④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信息登记,且项目负责人未被加锁,否则不接受报名。项目负责人自报名之日起,将被锁定。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21日10时3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文件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的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及《中国水利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
地 址:东莞市莞城区运河西三路178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769-23880612
招标代理:广东粤源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寿路116号
联系人:徐先生
电 话:020-38036127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