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临清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程二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临清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管理处 | ||
| 行政区域 | 聊城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6月29日 14:29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 招标文件售价 | 详见公告正文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公告正文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7月19日 09:30 | ||
| 开标地点 |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 | 临清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管理处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临清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临清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程二次
二、项目编号:0677-2ZCG170524-213/2
三、项目概况:
| 招标内容 | 资质要求 | 招标控制价 |
| 临清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程 |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合格的营业执照; 3、投标企业具有电子智能化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 175万 |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2017年6月29日(含)至2017年7月5日(含)前的每天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临清分公司(临清市行政二楼)
3、方式:现场购买;
报名时应提供以下原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备注: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企业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4、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7月19日9时00分至2017年7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地点:临清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临清市温泉路中段,市人民法院对过)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7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清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临清市温泉路中段,市人民法院对过)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临清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管理处
地 址:临清市温泉路
联 系 人:刘会贤
联系方式:0635-2329817
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159号
联系人:李岩/陶童
联系电话:0635-2925818/13963007977
邮箱:13563586417@163.com
八、特别说明:
1.严禁分包、转包工程。
2.有假借资质、转包工程、业绩造假行为的投标人,一经发现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或报价保证金,中标的取消本次中标资格,并列入投标企业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加临清境内的采购项目,并予以通报。
3.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的规定,否则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4.投标单位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予以无效投标处理。
2017年6月28日
文件链接:http://pan.baidu.com/s/1nvODVX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