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亿达招标【2017】039号 |
| 开标时间:2017-07-24 |
| 所属行业: |
| 标讯类别: |
| 资金来源: |
| 招标代理: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业主名称:永安市尼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 所属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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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亿达永招【2017】039号 1. 招标条件 本 永安市北部工业新城一期污水处理工程 已由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永发综【2013】45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永安市尼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人为 永安市尼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福建省永安市尼葛开发区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占地41亩,新建各类污水处理池(CASS生化池,过滤池,水解酸化池,调节池等)、配套附属用房(鼓风机房、柴油发电机房及配电室,污泥脱水间及堆棚等)、厂区内道路工程,一期日处理污水1万吨,总投资 18475836 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永安市北部工业新城一期污水处理工程 , 招标范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18475836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于 2017年12月30日前 施工完成; (电子标工期如无法填文字则填“0”) 2.6.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园林绿化工程按其有关规定) 3.3.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建办厅〔2017〕32号)、《永安市建立联合惩戒失信平台实施方案》(永委办〔2017〕35号),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建设的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企业和企业法人代表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不得有失信行为,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按无效标处理。查询网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永安法院联合惩戒平台(http://lhcj.fjyafy.com/) 3.4. 本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本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7.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8. 其他资格要求: 无 。 3.9. 本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 本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 采用电子和纸质并行 招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至 2017 年 7 月 6 日,每天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必须用已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录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www.smggzy.com)进行网上报名。纸质标书需前往 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购买;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控制价)每份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注:施工图纸费用按物价部门规定计取,售后不退。 4.2. 招标资料下载: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0元/次),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 招标文件下载地址: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www.smggzy.com ) 。 5. 评标办法 本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7年7月 21 日17时30分之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 贰拾万 元整(¥200000元)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6.3.1 电汇或银行转账: 于 2017 年 7 月 21 日17:30前投标人以电汇或转账形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达并解入以下指定账户并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本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可简写) 。若投标保证金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汇达或存入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汇达时间以到户银行出具的进帐单为准 ; (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转账、 企业基本户银行出具的保函 或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其中银行保函应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保函格式应参照相关部分发布的格式)
6.3.2 按照闽建筑〔2014〕33号文件精神,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龙头企业名单按闽建筑〔2014〕39号、闽建筑〔2015〕32号执行)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龙头企业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在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收讫证明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未按要求提交《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提供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过期、失效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7 月 24 日 15 时 30 分, 提交地点为 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7.3.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可同时为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投标人须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签到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备用投标文件应刻录到光盘或者存放到U盘中,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3.1 委托代理人应为本企业在岗人员,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连续缴费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7.4. 解密投标文件时未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的视为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7.5. 投标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同时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和SMT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三明版)生成SMT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确保电子投标文件能打开并运行;未按要求提交SMT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试运行期间,评标工作按照先评审纸质投标文件,再评审电子投标文件的程序进行,并以纸质投标文件的评标结果为准。 网上投标操作见帮助文档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若有疑问,可向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18965312309、0512-58173200、400-850-3300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com)、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www.smggzy.com)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永安市尼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永安市尼葛路1666号 电话: 15960952660 ,联系人: 林 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永安市新佳洁广场C栋1-801室 ,邮编: 366000 电话: 0598-3855855 ,联系人: 小王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支行 帐户名称: 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 35001646007059565656-0106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户名:永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账号:35001646007052505194 开户行:建行永安支行
购买标书联系人:小张 电话:13507577565,0598-3855855 。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永安市住建局附楼三楼
监管部门: 永 安 市住 房 和 城 乡 规 划 建 设 局 、永 安 市 监 察局 地点 : 永安市南山路199号 电话 : 0 59 8 — 38 0 490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