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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生物植物工厂研究院暨企业总部参洋片区E-42地块一期土石方工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29  浏览次数:8
核心提示:招标编号:安溪施招【2017】067号开标时间:2017-07-31所属行业:标讯类别:资金来源:招标代理: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业主名称:安溪县参内乡人民政府所属地区: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中科生物植物工厂研究
招标编号:安溪施招【2017】067号
开标时间:2017-07-31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业主名称:安溪县参内乡人民政府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科生物植物工厂研究院暨企业总部参洋片区E-42地块一期土石方工程 已由 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安发改审〔2017〕161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安溪县参内乡人民政府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 招标人为 安溪县参内乡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参洋片区E-42地块

2.2. 工程建设规模: 土方平整面积82622m2,造价2351.6587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2351.6587 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65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2.6. 标段划分: 一个合同段

2.7.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 三级以上 建筑 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 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根据泉建筑〔2015〕70号文,省外建筑施工企业,须有经福建省住建厅备案的专业且具备住建部核准的资质(指截标时该资质的核准权限在住建部且各省级住建部门无核准权限),同时由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一级注册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方可参与相应专业的投标。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级及以上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含不超过60周岁临时建造师且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 及闽建筑函〔2014〕6号文的规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

3.4.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工程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须附上企业季度信用评价信息。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本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7. 工资保证金制度按泉建筑【2015】51号文执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投标”,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办法。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730800 分至 20177101730 以不记名方式登录“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 www.qzzb.gov.cn )”,支付 50 元即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预算书,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如需图纸请到招标代理公司处以不记名方式购买,图纸按成本价折算收取,售后不退。购买图纸预约电话: 0595-23135599

5. 评标办法

本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合理低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 4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投标人基本帐户以电汇、转帐的形式于 开标前一天 17 :00时前 汇到招标人指定帐户(投标保证金凭证应注明工程招标编号)。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 投标保证金汇入帐户:

帐户名称: 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支行

帐号 1 35050165640709123456

开户行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支行

帐号2: 153300100100172923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编号(格式:高达安招字(2017)052号)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77310900 分(北京时间)。 投标人自行使用电子标书软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行上传;交标前应自行准备信封,写明投标单位名称,提交人签名确认后,将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交标时由投标人使用二维码自助递交投标文件,并将递交投标文件时业务系统所给的交标序号标注在装有投标文件U盘的密封信上,连同相关证件原件,于规定时间内在收标处提交。招标代理机构人员接收材料,贴上招标代理提供的专用标签(注明交标序号和招标编号)并排放在收标室里按相应序号顺序排好,方便评标时查找。同时,将收件回执交投标人,届时由投标人凭此回执退还原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www.fjbid.gov.cn 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 www.qzzb.gov.cn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安溪县参内乡人民政府

地址: 参洋片区E-42地块 ,邮编: 362400

电话: 18900362926

联系人: 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B栋509 ,邮编: 362400

电话: 0595-23135599

联系人: 小黄

交易中心名称: 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2#二层

电话: 0595-68862929

监督部门: 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595-2323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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