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FJJL2017-ZB062 |
| 开标时间:2017-07-24 |
| 所属行业: |
| 标讯类别: |
| 资金来源: |
| 招标代理: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业主名称:南平市荣华山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 所属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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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FJJL2017-ZB062 1. 招标条件 本 南平市荣华山组团污水集中处理厂二期工程 (重新招标) 已由 浦城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文件的浦发改( 2015)基字35 号和12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南平市荣华山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南平市荣华山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南平市浦城县 ; 2.2. 工程建设规模: 二期工程主要处理一期规划 18.13平方公里范围内,除园区合成革企业外其他企业排放的废水和规划区内居民的生活污水。分阶段实施,本工程为1万吨/日,本项目工程最高控制价为 55862146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厂区枢纽、细格栅、曝气沉淀池、调节池及加药间、生物组合池、生物磁高效沉淀池、紫外线消毒池及巴氏计量槽、综合车间(污泥压榨脱水车间、配电间、鼓风机房)、浓缩池、除臭工程、综合楼、传达室、大门及围墙、水质检测室、电气设计、仪表自动化设计的土建和设备、市政及安装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及招标图纸为依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55862146元(大写金额:伍仟伍佰捌拾陆万贰仟壹佰肆拾陆元整)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2 年;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要求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不低于壹 级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含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备注:根据闽建筑 〔2014〕6号文规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资格审查按不合格处理。 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本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公用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投标人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附上企业 2017年 第二季度 信用分截图)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 3.7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详见招标文件 。 3.8本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投标企业应根据【闽建筑( 2015)35号】文件要求,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登记企业信息。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 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所在地关于电子招投标的规定 。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06 月 30 日 9 时 00 分至 2017 年 07 月 05 日 23 时 58 分通过 《 浦城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 www.pcggzy.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需纸质招标文件和图纸请自行联系招标代理,若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400-870-5191。 5. 评标办法 本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 17:00时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 捌拾万 元整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或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 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投标人按本工程项目获取由系统自动生成,且是对应投标人唯一的随机子账号,只允许本投标人按获取的子账号打入投标保证金,如由两家以上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打入同一子账号,则涉嫌串标、围标、其投标将被拒绝,后果自负。 ②按照闽建筑〔2014〕33号有关规定,福建省建筑龙头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 ③按照南建筑〔2016〕3号文有关规定,南平市建筑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 ④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可采用在本省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专业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 ⑤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 http://www.fj bid.gov.cn)和 《 浦城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 www.pcggzy.com)上发布。 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等将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和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公告答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备注: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本工程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需到场参加并签到,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验),项目经理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平市荣华山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浦城县 ,邮编: 354000 电话: 0599- 2821651 ,传真: 0599- 2830092 联系人: 聂道和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 298号 伊法达大厦五层 ,邮编: 350001 电话: 0591-87877600,18559089207 传真: 0591-87877519 联系人: 陈文辉
监督部门: _ 浦城县规划建设和旅游局 地点: _ 浦城县五一三路 210号 电话: _ 0599-2846988
交易中心名称: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浦城县五一三路县招待所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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