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津县振华大街津泉路路牙石调整道路硬化工程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宁津县建设局 | ||
| 行政区域 | 德州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6月29日 18:58 |
|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 | |||
|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 | 宁津县建设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宁津县振华大街津泉路路牙石调整道路硬化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宁津县振华大街津泉路路牙石调整道路硬化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SDXY-ZC-17050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项目分标段情况:
标段号 | 项目名称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一 | 振华大街(津泉路-银河路)两侧硬化及路缘石改造工程 | 1、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中华人民共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相关条件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一标段、二标段资质等级及范围:申请人须具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一标段、二标段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申请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本公司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贰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提供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项目经理为未担任其他在建、在施、中标、预中标等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经合法变更后投标的,应当符合山东省政府鲁政办字[2014]122号文件“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4.三标段申请人须具有企业资格的生产厂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营业执照中有相应生产经营范围。 5.申请人须提供检察机关提供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须在开标时提供) 6.其他: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的相关材料;(须在开标时提供) 7.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兼投不兼中,选择三家中标单位; 10.特别说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11.在宁津诚信查询系统中,诚信等级为B级及以上;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4.法律法规对合格投标人的其它要求、规定。 | 395623.35 |
二 | 津泉路(振华大街-酒厂桥)两侧硬化及路缘石改造工程 | 302643.28 | |
三 | 水泥路面砖 采购 | 256500.00 |
五、报名及获取谈判文件
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06月30日08:30分至2017年 07月04日18: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2、报名方式:
1)宁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信息库的成员可直接登录宁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njggzyjyzx.com)报名。
详见网站(www.njggzyjyzx.com)“资料下载”栏目中《投标人网上报名及下载标书操作手册》;
2)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尽快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手续不收取任何费用。入库方式:登录宁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第一步:通过“投标人注册”进行网上注册;第二步:上传证件。通过系统登录“基础信息库”---“投标人查询”---“编辑”,上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详见网站(www.njggzyjyzx.com)“资料下载”栏目中《投标人资质证件上传操作手册》。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接受报名,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
3、谈判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网上下载谈判文件,登录宁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2)谈判文件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文件费缴纳方式详见谈判文件。
3)谈判文件谢绝邮购。
六、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 07月05日13时30分至2017年07月0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宁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委斜对过)。
七、开标(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07月05日14:30(北京时间)
2.地点:宁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委斜对过)。
八、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宁津县建设局
地 址:德州市宁津县阳光大街中段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方式:13853443099
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德州市天衢中路天翔大厦22楼2207室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方式:0534-2691588 18596258918 13805347750
电子邮箱:sdxy2691588@163.com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德州市政府采购网、宁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十、服务咨询单位
宁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34-5224440
重要通知:
1、中共宁津县委办公室 宁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对个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信用信息征询使用的办法(试行)》(宁办发【2015】5号)“5. 招投标工程。所有单位投资项目、货物服务采购等招标、采购文件中,应对投标人(投标人)提出诚信要求,招标人(招标人)应查询投标人(投标人)信用信息,对于诚信等级高的予以优先考虑,诚信等级为C级及以下的取消报名资格。”
2、因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代理机构无法获取下载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名单。如项目发布澄清、修改信息,将在宁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公告。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即视为通知到潜在投标人。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接受报名,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投标人因证件上传不合格、资料不全引起的各种后果,责任自负。
4、投标人进行注册时必须填写基本户银行账号,已入库未填写基本户银行账号的请抓紧时间填写,谈判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汇出,若出现因投标人未填写或填写账号错误,导致保证金无法到账或无法退回的,其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投标报名必须填写手机号码(必须只填写一个有效号码)。
6、投标人在提交相应文件电子版的同时,投标人在评分标准中能证明资质、业绩等加分内容的基本材料原件电子版另存一个文件夹,电子文档不允许PDF格式。
7、成交人须同意其报价文件中由评标专家认定的能证明资质、业绩等加分内容的基本材料原件电子版内容在宁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网站上进行公示。成交人认为有关合同业绩为保密资料,应递交不予公开的书面申请,经行业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共同认定后,可不予公开或公开部分内容。
8.交易中心系统现采用保证金虚拟账号,一个标段对应一个保证金账号,各投标人请仔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造成错打,误打保证金的后果自负。
发布人: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7年06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