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招标人及工程名称:新河县公-安局
新河县看守所、拘留所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监理
1.招标条件:本新河县看守所、拘留所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监理已由邢发改审批【2012】9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新河县公-安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省级资金及地方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阶段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邢台市新河县新安街东侧、北环路北侧
2.2建设规模:新河县看守所、拘留所建设项目,其中:看守所为砖混结构,地上1层,建筑面积2738.89㎡;拘留所为砖混结构,地上1层,建筑面积1056.6㎡;综合楼为砖混结构,地上3层,建筑面积4352.86㎡
2.3招标范围:经查勘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经审查合格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阶段监理。
2.4计划工期:309日历天。
2.5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资质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分核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河北省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专业以注册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参加投标的,须经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在承担国家和省重点的建设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监理任务期间,不得同时兼任其他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3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满足冀建市(2011)552附件人员配备标准。
3.4投标单位应按照《关于调整投标企业及建造师信用信息收集和使用工作的通知》办理河北省建设工程投标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卡,以便在确定中标单位后相关管理部门计取中标单位的相关信息。
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规定不良记录,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www.hebgc.com)、邢台建设网违法行为记录(黑名单)(www.xtjsj.gov.cn)进行核实。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
3.6外省企业提供《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或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hebjs.gov.cn进冀建筑企业基础信息查询该企业进冀信息。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7月26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本工程招标小组成员名单:
魏金忠(建设单位代表)、曹素芳、赵素林、张谦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河县公-安局
联 系 人:魏金忠
电话:0319-3735966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建华大街7号
联 系 人:曹素芳
电 话:0319-73199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