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新河县看守所、拘留所建设项目项目已由邢发改审批【2012】9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新河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级资金及地方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新河县看守所、拘留所建设项目项目
2.2建设地点:新河县
2.3建设规模:新河县看守所、拘留所建设项目;其中:看守所为砖混结构,地上1层,建筑面积2738.89㎡;拘留所为砖混结构,地上1层,建筑面积1056.6㎡;综合楼为砖混结构,地上3层,建筑面积4352.86㎡。
2.4计划工期及预计开工时间:309日历天,预计开工时间:2017年8月4日 竣工日期:2018年6月8日
2.5招标范围:审定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6标段划分:无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8 质量要求:合格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26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如果有本项目有补充通知或答疑,将在公告发布的媒体发布(不发布书面通知),投标单位请及时关注网站,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河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河县 地 址:石家庄建华南大街7号
邮 编:055650 邮 编:050000
联 系 人:魏金忠 联 系 人:曹素芳
电 话:0319-3735966 电 话:0319-73199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