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闽平诚岚〔2017〕招字第009号 |
| 开标时间:2017-07-27 |
| 所属行业: |
| 标讯类别: |
| 资金来源: |
| 招标代理: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业主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所属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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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 仙人井景区接线道路工程特殊地基处理检测 已由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 以 岚综实项目审批 〔2016〕86号 文件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融资 ,招标人为 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特殊地基处理 检测 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仙人井景区接线道路工程特殊地基处理检测 ; 2.2. 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流水镇东部,其中西楼路为南北走向,南起于规划流水路,向北与新港路延伸段交叉后止于现状流大线;新港路为东西走向,西起于西楼路,止于现状通景区道路,规划部门划定的红线内 ; 2.3. 工程建设规模: 该项目涉新建两条道路,其中:西楼路道路全长 1.44 千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设计行车速度为 40 千米 / 时,双向四车道,道路红线宽 40 米;新港路道路全长 0.38 千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行车速度为 20 千米 / 时,双向混行四车道,道路红线宽 24 米 , 特殊路基采用振冲碎石桩共计 11427 根;振冲密实法处理共计 5923 根。 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 ; 2.4. 投资总额: 暂定 人民币 /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 万元 ;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桩体重型动力触探 、复合地基载荷试验、桩间土标准贯入试验 等 , 招标人提供的检测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 2.6.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 施工工期 360 个 日历天 ; 2.7. 检测周期: 检测单位在接到委托单位通知后 项目负责人 在当天组织人员到达现场,在确认现场具备检测条件后第二天进场检测,现场检测完成后 2 天内提供检测结果, 7 天内提供正式检测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本要求投标人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资质 或建设工程综合检测资质 ; 3.3. 具备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有效的中国计量认证证书( CMA 证书) ; 3.4. 投标人拟担任本经理应具备 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地基基础工程检 测的岗位证书,且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3.5. 投标人和其拟担任本检测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1项类似项目检测业绩 。 “类似项目检测业绩”是指(下同): 近 3年承接的市政道路地基处理检测工程, 合同金额不低于 100万元 。近 3年是指 在招标文件开始出售之日起前 3年内,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并提交已承接项目的证明资料(检测合同或完整的检测报告或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 检测合同书中有体现投标人名称和项目负责人名字的,可认定为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证明材料;若检测合同书中未体现项目负责人名字的,需另提供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名字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资料或检测报告书等(若提供检测报告书作为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交该项目合同下任意一份完整的检测报告,报告上须有项目负责人在项目负责或项目校核或项目审核栏上进行签字证明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3.6. 外省检测机构在闽从事质量检测业务的,必须取得福建省建设厅颁发上述相应资格要求的资质证书或备案证书; 3.7. 对投标人其他主要检测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8. 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本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 7 年 7 月 3 日至 2017 年 7 月 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 0 分,下午 15 时 0 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 7# 楼( 4 层) ) 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表处 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 50 元,售后不退。的检测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 。 5. 评标办法 5.1. 本采用的评标办法 : 简易 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从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 或 银行保函 的形式提交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贰万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 7 年 7 月 27 日 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表处 ;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检测项目经理必须持检测岗位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授权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报名凭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平潭综合实验区招标投标信息网》 、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地 址: 平潭综合实验区翠园南路安置房小区 4#-6#裙楼3层 ; 联系人: 薛工 ; 电话: 0591-86161900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平潭县坛东路豪香御景 15号楼2层 ; 联系人: 陈 经理 ; 邮编: 350400 ; 电 话: 0591-23122168 ; 传真: 0591-23122168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凭证上应注明工程名称或招标编号(可以简写),保证金帐号二选一) (一)保证金账户: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 账号: 432570635039
(二)保证金账户: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 账号: 35001617207059198888 交易中心名称: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 7# 楼( 4 层)
监管 部门名称: 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地址: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 7#楼7层 ; 联系电话 : 0591-2317898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