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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医科大学上街校区篮球、排球场地灯光照明改造工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30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招标编号:FJTHGC-1520170621开标时间:2017-07-21所属行业:标讯类别:资金来源:招标代理: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业主名称:福建医科大学所属地区: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医科大学委托,对福建医科大学上
招标编号:FJTHGC-1520170621
开标时间:2017-07-21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医科大学
所属地区: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医科大学委托,对福建医科大学上街校区篮球、排球场地灯光照明改造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现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 名称:福建医科大学上街校区篮球、排球场地灯光照明改造工程

  2. 招标内容及要求:校区篮球、排球场地灯光照明改造

  3. 招标编号:FJTHGC-1520170621

  4. 采购人:福建医科大学

    5、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6、供应商资格要求:

    6.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具备本次工程的经营范围);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3)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5)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若有)

    6.2、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附在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6.3、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财务状况报告:2016年度或2017年度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 2016年度或2017年度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证;

    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016年度或2017年度任意一个月由投标人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

    6.4、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及相关学历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

    6.5、投标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6.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7、其他详见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中第一部分“说明”中的第3条款。

    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7、购买标书时间:2017年6月30日起至2017年7月7日止,北京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

    8、购买标书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

    9、纸质招标文件或电子版招标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10、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办理报名手续,可任意选择以下(1)或(2)方式中的要求进行办理。

    (1)直接至我司办理;

    (2)通过传真办理: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投标邀请函第5条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按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相关附件“ 附件1 ”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传真至我公司,传真后致电我司前台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11、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7月21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12、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7月21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开标厅。由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接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3、询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14、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张小婷0591—87623955

    项目联系人:熊雨薇0591-87878462转(816)

    传真:0591-87878463

    电子信箱:fjthzb@163.com

保证金专户:

账户名称: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福州分行

账号:7341010182600324077

监管部门:福建医科大学监审处

电话:0591-22862140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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