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阳县新城区纵五路(北侧)道路绿化工程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饶阳县新城区纵五路(北侧)道路绿化工程项目施工
项目编号:YCZBHS2017-020
核准部门:饶阳县行政审批局
核准文号:饶行审招核字【2017】27号
所属行业:其他
所属地区:衡水市
一、招标条件
本饶阳县新城区纵五路(北侧)道路绿化工程项目施工已由饶阳县行政审批局以饶行审招核字【2017】2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北饶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饶阳县新城区纵五路(北侧)道路绿化工程项目施工
2、建设地点:饶阳县新城区纵五路北侧
3、建设内容:便道工程、绿化工程、电气工程、给水工程
4、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5、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6、工 期:9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 ;
3、投标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有效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且无犯罪记录;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携带资料
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7月3日至2017年7月7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饶阳分中心(开发大厦5楼)
3、报名携带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为“三证合一”只提供新版营业执照)(3)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6)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7)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8)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报名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以上所有资料提供原件(若为印有二维码的新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可不提供原件,证书复印件中二维码标识可辨识,并对所提交证件复印件的清晰度、真实性、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按先后顺序整理成册,否则不予受理。
4、招标文件800元/份,现金发售,售后不退。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注:报名通过的投标单位不代表资格审查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饶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饶阳县经济开发区 地 址:石家庄长安区建华大街7号
联系人:高主任 联系人:彭工
电 话:0318-7329610 电 话:188318670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