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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阳县健康路、繁荣街城市形象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03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饶阳县健康路、繁荣街城市形象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招标公告项目名称:饶阳县健康路、繁荣街城市形象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项目编号:YCZBHS2017-021-1核准部门:饶阳县行政审批局核准编号:饶
饶阳县健康路、繁荣街城市形象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饶阳县健康路、繁荣街城市形象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
项目编号:YCZBHS2017-021-1
核准部门:饶阳县行政审批局
核准编号:饶行审招标核字[2017]33号
所属行业:其它
所属地区:衡水市饶阳县                                 
招标内容:饶阳县健康路、繁荣街城市形象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饶阳县行政审批局以饶行审招标核字[2017]33号批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和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择实力强、信誉好的单位,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饶阳县健康路、繁荣街城市形象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
建设地点:饶阳县健康路、繁荣街
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对饶阳县健康路、繁荣街进行提升改造,包括路缘石铺设、道路拓宽与两侧便道改造、安装收水口、安装铸铁井盖、排水管道铺设、改造台阶及台面;绿化改造,树池改造及休息椅安装;建筑色彩的整改、外墙刷统一颜色防水乳胶漆装饰、店面招牌的改造、遮阳棚及保笼美化或统一改装、空调机位美化、檐口与勒脚线的处理、广告设置及店面招牌改造;街道灯光整改和建筑立面的亮化及公交候车厅的改造等。   
计划工期:7个月;
招标范围:饶阳县健康路、繁荣街城市形象提升工程的勘察设计和施工。
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资格条件:
1.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1.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2.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2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2.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本包段中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5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2.6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分别办理“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经查询在近5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项目经理为施工企业提供,须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专业)。
三、投标报名时间、地点及携带资料
3.1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并符合上述规定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2报名时间:2017年 7 月 3 日至2017年 7 月 7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4:30-16:30时。
3.3报名地点: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饶阳分中心(开发大厦5楼)
3.4投标报名携带资料: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4.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参照《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版)中相关条款),5.检查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告知函;6.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投标时不得更换,且该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工程)和安全考核证书B本,临时建造师无效;7.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委托人到场的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以上资料报名时需携带原件,(若为印有二维码的新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可不提供原件,证书复印件中二维码标识可辨识,并对所提交证件复印件的清晰度、真实性、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按先后顺序整理成册,否则不予受理。
四、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28日09时00分,地点为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饶阳分中心(开发大厦5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饶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联 系 人:刘进泽                   
电    话:0318-7033880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工 
电    话:18831863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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