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福顺恒【2017】招字第Y-038号 |
| 开标时间:2017-07-13 |
| 所属行业: |
| 标讯类别: |
| 资金来源: |
| 招标代理: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业主名称: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
| 所属地区: |
|
投标邀请书 福顺恒【2017】招字第Y-038号 1. 招标条件 本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群众路)牙科和机房辐射防护工程已由上级批复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建设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招标人为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群众路)牙科和机房辐射防护工程,造价为19175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群众路)牙科和机房辐射防护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19175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2.6. 标段划分 :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的产品检测报告。 3.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射线防护器材生产,销售,技术研究,工程设计施工。 3.3. 本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 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 3.7. 其他资格要求: /。 3.8. 本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 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 7月 3日至 2017年 7月 7日(不包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 9时 00分至 12 时 00分,下午 14时 30至 16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用 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35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7月13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鼓楼区西洪路363号(孟超肝胆医院正对面)) ;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应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原始凭证到场核验登记,且同时提交投标单位营业执照、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的产品检测报告、投标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www.fjbid.gov.cn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 电话: 13205013298, 联系人:陈科长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西洪路363号四、五楼,邮编: 350000 电话:0591-87850812,传真: 0591-83768486 联系人: 小张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福州晋安支行; 账户名称: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 35001896407052506367; 用 途: 2017Y-038保证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