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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306线(旧S304)古田杉洋至鹤塘水泥砼路面改造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17-07-03     浏览:1    
核心提示:招标编号:宁远达招〔2017〕第N-015号开标时间:2017-07-25所属行业:标讯类别:资金来源:招标代理:宁德市远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业主名称:宁德市公路局古田分局所属地区:S306线(旧S304)古田杉洋至鹤塘水泥
招标编号:宁远达招〔2017〕第N-015号
开标时间:2017-07-25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宁德市远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宁德市公路局古田分局
所属地区:

S306线(旧S304)古田杉洋至鹤塘水泥砼路面改造工程项目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福建省宁德市S306线(旧S304)古田杉洋至鹤塘水泥砼路面改造工程施工监理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初步设计已由宁德市公路局以关于S306线(旧S304)古田杉洋至鹤塘水泥砼路面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宁路程〔2017〕252号)文件批准,项目建设单位为宁德市公路局古田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等工程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宁德市公路局古田分局。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本项目起点位于S306线(旧S304线)K46+500(杉洋镇新村),终点位于K56+553.4(鹤塘镇上漳洋村),路线全长10.053公里。原水泥砼路面由于超限车辆的影响,出现面板碎裂、板角掏空、角隅断裂等病害,为改善通行条件,提高路面使用性能,同意对该段进行水泥混凝土路面加铺改造。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24950250元。

1.2 招标范围:具体以招标施工图纸及招标控制价所包含的内容为准。

1.3 本项目计划施工工期在2017年12月30日前完成;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为同施工工期,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在2017年12月30日前完成, 监理服务期自本项目《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范围内的施工全过程、工程竣工验收及工程档案归档直至工程结算审计审核完毕(准备阶段从监理人进场之日起至开工之日止,施工阶段从本项目施工合同段开工之日起至交工证书签发之日止,缺陷责任期阶段24个月。

1.4 本项目设置 一级监理机构,即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1.5 监理工作内容:S306线(旧S304)古田杉洋至鹤塘水泥砼路面改造工程施工合同段的施工监理工作。

1.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合格标准,同时满足《福建省公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省补路面改造工程管理的通知》(闽路养〔2012〕41号)和《普通公路路面养护改造工程省级抽检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交建〔2006〕53号)的要求。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凡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本项目试验室可采用外委模式,但投标人应提供试验室外委合作单位意向书以及省级及以上部门颁发公路工程试验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路面类型为水泥混凝土)或二级及以上水泥混凝土路面改造工程的施工监理经验、业绩及信誉良好的,并在人员、设备、交通工具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的监理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注:不同投标监理企业若与同一个试验室外委合作单位签订意向书的,全部按废标处理。且不能与本项目的施工中标单位的外委试验室合作单位(如有)相同。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提出投标申请,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2.4中标候选人不得与所辖施工单位的中标人为同一法人或隶属于同一法人,不得具有投资控股或参股、或互相隶属关系。

2.5 当同一投标人同为施工、监理第一中标候选人时,按照施工、监理依次优先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

3.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03日至2017年7月07日(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宁德市闽东路建设科技大楼一层)宁德市远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含电子版招标图纸)售价人民币3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售标联系人:小黄;电话:13030906336。

4.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4.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根据(国办发〔2016〕49号文件)规定推广使

用银行保函形式;②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已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的投标人,或已按宁建筑【2015】34号文规定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缴存企业的投标人,应出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宁德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③或现金形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至招标文件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将银行保函凭证的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4.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仟元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25日09时00分,请在该截止时间之前,将正本l份,副本4份递交至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宁德市闽东路建设科技大楼一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拟派的法定代表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授权代理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招标文件购买凭证和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等原件到场核

验登记并准时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应提交以上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办法

本采用的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发布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

7.2投标人应随时关注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公告答疑”上发布的关于本的补遗书(如有),发布的相关信息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公路局古田分局招标代理机构:宁德市远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古田县城西街道614路552号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环城路14号闽东大广

场荣华楼G幢308室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0593-3801383 电话:0593-2826698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宁德市蕉城支行;

帐 号:13210101040017990;

联系人:龚先生;

联系电话:0593-2983390。

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汇款凭据用途栏上注明:“宁远达招〔2017〕第N-015号”投标保证金。

监督机构:宁德市公路局监察科;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北路11号;

联系电话:0593-2833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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