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内容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以下简称“招标组织机构”)受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二分局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工程土建4标钢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征集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4标段起于YCK34+030.585(兴隆站)至YCK41+332(龙泉山隧道口)线路长约7.3km。工程内容包括:5.05km兴隆站至天府新站盾构区间(含区间风井一座)、车站1座(天府新站)、明挖区间1.209km(天府新站至龙泉山隧道段),车辆段出入段线长约为2.161km,合江车辆段1座。
本标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合江镇。
2.2招标编号
POWERCHINA-0105-17197
2.3招标内容
2.3.1招标货物明细表
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工程土建4标项目部钢材公开招标明细表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技术参数要求 | 计量 结算 方式 | 计量 结算 单位 | 招标 数量 | 交货 地点 | 交货 时间 | 备注 |
工字钢 | I16 | 满足国标 《热轧型钢》 GB/T706-2008 规范要求 | 过磅 | 吨 | 325 | 成都地铁18号线土建4标工程施工现场。 | 根据实际施工需要随时供货进场。 | 所有物资必须为国标产品,型钢最大负差不得超过5%。 |
工字钢 | I18 | 吨 | 593 | |||||
H型钢 | 300×300 | GB/T11263-2010 | 吨 | 410 | ||||
A3钢板 | 6mm | Q235B | 吨 | 20 | ||||
A3钢板 | 16mm | 吨 | 220 | |||||
Φ42mm 无缝钢管 | 壁厚4mm | 满足无缝钢管 (GB/T8163-2008) | 吨 | 709 | ||||
本次招标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时,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进行任何补偿,最终以实际供货为准。所供应的型钢要求为昆钢、重钢、日照、攀钢、津西、莱芜、酒钢、鞍山宝得、太钢、鞍钢、马钢等国内知名厂家货物。 |
说明:
1.本次招标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时,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进行任何补偿。
2.钢材的供应、运输、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2.3.2供货范围
供货范围包括物资的供应、运输、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业绩(见以下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企业或代理商(代理商所代理的制造企业须满足该招标文件对制造企业的要求)。
(2)财务能力要求:型钢制造商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代理商近2年综合销售额年均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有近两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报表,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制造商已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近两年由国家、省部级检测机构或国家认可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同类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型钢制造商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型钢生产商年生产能力不低于100万吨,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
(4)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和同类产品具有近三年内在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5)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良好证明。
(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其他要求: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不超过5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钢材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在线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7月13日17:00),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标书费的转账凭据(允许个人办理)发送到邮箱:510785806@qq.com,待招标人核实后才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发售招标文件的电子版(无纸质版)。投标人再自行登录该网站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出售,标书费均不退回。不接受现场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伍佰元整(¥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可在开标当日到B901室开具收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4.3投标保证金(公司支付)请汇入招标人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二支行
账 号:5100 1426 2080 5066 9266
4.4投标人的资质证明资料须在标书中提供,资格审核将由评标委员会评审。
5.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25日10:00时,投标人可在开标当天开标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现场,地点为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九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定于2017年7月25日10:00时在成都市一环路东四段8号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九楼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并对开标结果予以现场确认;投标人未委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则视同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5.4上述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书面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5.5标书递交:投标人须在开标前3个工作日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通过合格供应商审查,成为中水五局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两级合格供应商中的一级将无法递交标书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6.评审
6.1本次评标为综合评审法,评审采用有限家数制,若投标人超过8家,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只取前8家先进行评审,如有投标人不符,则从8家外按照报价由低到高顺序取相应数量投标人补充到前8家再进行评审。
6.2投标人须对标的物全部进行投标报价,若投标人只投标的物中的部分项,未投标项按其他所有投标人的最高价计入总价后作为评标价进行评审。
6.3投标人在报价表中标明合同执行期间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率,如投标人税率不一致,为统一评标基准,招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将统一税率对税后交货价修正后进行评审,不影响投标人后续签订合同。
7.公告发布媒介、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7.1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cn)和中国电建集中采购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上发布。
7.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东四段8号江源大厦A703室。
邮政编码:610066
联 系 人:陈丽霞、黄银江
电 话:028-84475188
物资使用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二分局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徐熙锋
联系电话:13980496641
监督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监察部
监督电话:028-84461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