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武警福建省总队训练基地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设备/其他计算机设备 | ||
| 采购单位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福建省总队训练基地 | ||
| 行政区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17年07月04日 18:27 |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7年06月26日 | 成交日期 | 2017年07月04日 |
|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庄展、张锦奕、刘永柱、林宪生、方美英 | ||
| 总成交金额 | ¥110.085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徐一彬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83393310、83393312 | ||
| 采购单位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福建省总队训练基地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州市丞相路1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蔡助理/ 1365500391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古田路中美大厦24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徐一彬/0591-83393310、83393312 | ||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福建省总队训练基地的委托,就武警福建省总队训练基地办公设备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FJGC-ZB-J-2017-208-3)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FJGC-ZB-J-2017-208-3
项目名称:武警福建省总队训练基地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徐一彬
联系方式:0591-83393310、83393312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福建省总队训练基地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丞相路1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蔡助理/ 13655003917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中美大厦24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徐一彬/0591-83393310、83393312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FJGC-ZB-J-2017-208-3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7年06月26日
成交日期:2017年07月04日
总成交金额: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 序号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福建众智联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茶亭街道八一七中路与群众路交叉处君临盛世茶亭地块八商业综合楼25层12办公 | 110.085 |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庄展、张锦奕、刘永柱、林宪生、方美英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1、项目用途:办公
2、简要技术要求:品目号1:台式计算机1、CPU核数(核):≥inte-i5-6500,缓存6MB;
3、合同履行日期:于2017年7月10日前所有货物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包号 成交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1-1 台式计算机 主机:清华同方超越E500-61460;显示器:EM2310w 240台 4036
服务要求:福建众智联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合格的产品,承诺自验收合格后按技术、服务要求中的免费保修期;免费保修期自验收合格签名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须按合同条款提供免费服务,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由福建众智联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包修、包换。福建众智联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免费保修期内须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服务,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4小时内响应,并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对造成的损失按合同规定赔偿及负责违约责任。在免费保修期24个月内出现设备质量问题(同一故障发生二次),采购人则有权要求免费更换整机,更换的质量保证期从更换之日起相应顺延。
七、其它补充事宜
1、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1.1谈判报价人资格审查: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号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谈判小组评议,各谈判报价人的投标资格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2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第二章17.2.2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本次采购的“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打印机(黑白)、打印机(彩色)” 是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福建涛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所投的“品目号1台式计算机、品目号2笔记本电脑、品目号4打印机(黑白)、品目号5打印机(彩色)” 是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示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但在响应文件技术商务部分中未提供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示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不符合第(17)条款的规定,经谈判小组评议,福建涛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2)经谈判小组评议,福州翔宇世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福州诺威尔电子有限公司、福州冠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福州盛威办公设备有限公司、福州宏泰分析技术有限公司、福建众智联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福建创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福州臻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法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1.3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第二章17.5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响应文件报价部分进行审查,经谈判小组评议,各合格谈判报价人的响应文件报价部分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2、政府采购政策性功能的情况:福建众智联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响应文件中所投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是提供属于《政府采购清单》内的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资料复印件,经谈判小组评议,符合谈判文件政策性价格扣除条款规定,本项内容给予价格扣除。价格扣除如下:该公司的报价总价为1100850元,其中属于环境标志的报价为1047000元,占本合同包95.11%,经谈判小组评议,给予10 %的价格扣除幅度,价格扣除为110085元,价格扣除后的最终评审价格为990765元。
3、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07月0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