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东营市自来水公司生产用车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东营市自来水公司 | ||
| 行政区域 | 东营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7月04日 18:00 |
|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 | |||
|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 | 东营市自来水公司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东营市政府采购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山东省东营市政府采购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名称:东营市自来水公司生产用车
谈判文件领取时间:2017年7月5日至2017年7月1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30,14:00至18:00。
谈判时间:2017年7月21日9时
采购人名称:东营市自来水公司
采购人地址:东营市南一路262号
集中采购机构:东营市政府采购中心
一、项目编号:DYZ2017-90#
二、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本国产品。本项目采购东营市自来水公司生产用车两辆,采购项目预算资金26.4万元人民币。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没有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主体的,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
四、谈判文件领取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东城东三路160号,原东营市有形建筑市场)。
供应商领取谈判文件时:
(一)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国家公证机构对此出具的公证书。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及相应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报名表原件。
供应商自行下载报名表(详见附件)填写打印并盖章签字确认。
采购人及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审核后发出谈判文件。
五、报价文件接收及谈判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城东三路160号,原东营市有形建筑市场)第五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女士 陈女士
电 话:0546-7762502
地 址:东营市东三路160号
附件:本项目报名表
东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7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