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亿达泉招〔2017〕022号 |
| 开标时间:2017-07-28 |
| 所属行业: |
| 标讯类别: |
| 资金来源: |
| 招标代理: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业主名称:福建省泉州市公路局德化分局 |
| 所属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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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省道203线K239+956.5-K243+341段路面改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 省道203线K239+956.5-K243+341段路面改建工程已由泉州市公路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建省泉州市公路局德化分局,建设资金为 市公路局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全额拨款。招标人为 福建省泉州市公路局德化分局。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的规模:造价约 1600 万元,项目位于泉州市德化县龙浔镇,施工内容为 省道203线K239+956.5-K243+341段路面改建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2标段划分:本项目标段划分为 一个合同标段。 2.3计划工期:本项目施工计划工期为 11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均为 12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应持有 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含未超过60周岁的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须符合闽建筑〔2013〕41号的有关规定)。 3.3投标保证金为 30 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应以银行电汇或银行转帐(不含汇票)形式提交。投标申请人 应于开标前一天的17:00时(北京时间)之前从投标人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账户开户行 汇达以下指定的银行帐户: 帐户名称: 德化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户行: 德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帐号: 9071110010010000132345;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编号 (标准格式:亿达泉招〔2017〕022号)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汇达时间,以到达指定帐户的银行实时对账单时间为准,迟到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应放入投标文件中。 3.4本项目采用 合理低价法。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 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6施工中标候选人不得与本项目施工监理单位为同一法人、或隶属同一法人,不得具有投资控股或参股、或互相隶属关系,否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以不记名方式到德化县龙浔镇龙湖街湖前1号楼301室招标代理处购买招标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元、图纸售价 800元,时间为 2017 年7月 5日至 2017年 7月 11日,每天上午 9时 00分至 12时 00分,下午 15时 00分至 17时 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过期不售,售后不退。购买联系电话: 18859929197。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 7月 28日 9时 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8时 00分至 9时 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德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文件接收处(地点:德化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一楼(德化县龙鹏街117号))。招标人并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公开开标。 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授权委托书(见格式)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应携带本人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含临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若上述人员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按要求出具以上完整资料的,视为自动弃权,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德化网( www.dehua.net )等媒体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省泉州市公路局德化分局 地址:福建省德化县瓷都大道 电话: 13506012036 联 系 人: 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东段北侧农机综合楼1102室 电话:18859929197 联系人:小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