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甘肃华能天竣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 国内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CWEME-1707-MYGS-006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所属地区: 甘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对甘肃华能天竣能源有限公司刘园子煤矿2017年度锚杆、锚索及钢筋网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招标项目:刘园子煤矿2017年度锚杆、锚索及钢筋网片等支护材料采购
2、项目概况:刘园子煤矿设计产能90万吨/年,目前生产正常,为满足巷道掘进、维修需要,需采购一批锚索(含托盘、锁具)、锚杆、钢筋网等锚杆、锚索及钢筋网片等支护材料。
3、交货地点:甘肃省环县刘园子煤矿仓库
4、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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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需求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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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锚索托盘 |
12*300*300mm |
块 |
8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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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锚索锁具 |
Φ17.8 |
套 |
7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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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锚索 |
Φ17.8 |
米 |
63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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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锚杆 |
Φ20*2400mm |
根 |
14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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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钢筋网 |
1*2m |
片 |
10790 |
5、供货周期:2017年7-12月,具体交货日期以发货函为准。
二、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的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1.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履约能力,能够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
1.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3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或经营许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1.4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
2、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2.1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2.2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2.3没有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4近二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2.5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和业绩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类似销售业绩,近三年类似销售业绩不少于3项,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招标项目接受代理商、经销商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3.1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电力招投标网(http://www.chinapowerbid.com)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3.2 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单位,注册并登录中国电力招投标网(http://www.chinapowerbid.com)申购招标文件及后续投标事宜。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 7 月 5日至2017年7 月 17日
标书费价格:523元(售后不退)。电汇底单经签收后,潜在投标人方可在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标书发售服务电话:400-888-6262请按3#后选择2#(招标三部标书发售人员:李经理)。注:因标书发售人员业务较繁忙,如遇占线或无法接听,请耐心等待。因标书费发票要开具增值税普票,请缴纳标书费后及时将贵公司开票信息发送至yinhonhgfei@cweme.com,否则无法开具标书费。
汇款单位名称: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黄楼支行
帐 号:0200042019200063939
标书发售服务电话:4000048989请按3#后选择2#(标书发售人员:张经理)。注:因标书发售人员业务较繁忙,如遇占线或无法接听,请耐心等待。
四、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
4.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7月25日10时00分。(暂定, 以开标通知为准,开标通知将在开标前5天发给各投标人)
4.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北京(以开标通知为准,开标通知将在开标前5天发给各投标人)。
4.3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其电子版。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方式调整说明
开标方式调整为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的电子开标方式。原则上不再对纸质投标文件进行拆封、唱标。
如有投标人未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集采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将按照《关于评标办法调整的通知》进行相应扣分。投标文件以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期前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具体内容如下: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其电子版,并完成在集采平台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工作。
5.2开标过程中原则上不对投标人纸质投标文件进行拆封、唱标。
5.3电子开标后,如有投标人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成功、投标人对自身电子开标价格存在异议等情况,由电子开标人员对投标人的纸质正本投标文件进行拆封唱标,并将投标报价即时记录在电子开标一览表备注栏中。
5.4每个标段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含正常电子开标的、未提交/解密失败/异议处理的)完全记录好后,由电子开标人员打印电子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开标人员进行签字。
5.5每个标段均执行上述流程。
六、关于评标办法调整的通知
针对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集中招标评标办法进行调整,特此通知。
具体方法如下:
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大唐集团集采平台上传文件(填写报价、技术文件、商务文件、分项报价)作为评标因素,采用只扣分、不加分的方法,上传文件每少一项扣0.5分,最多扣2分。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标段,每位投标人综合分计算完成后,根据是否上传电子文件相应扣分,得出最终综合分进行排序。
采用“性能价格比优选法”的标段,每位投标人综合分计算完成后,根据是否上传电子文件相应扣分,得出最终综合分再除以评标价格,按性价比高低进行排序。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标段,不上传电子文件的投标人在价格等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将被排序在上传电子文件的投标人之后。
七、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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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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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甘肃华能天竣能源有限公司 |
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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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张聪敏 |
殷虹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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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934-4420556 |
189113182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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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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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nhongfei@cweme.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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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甘肃省庆阳市环县世纪大厦四楼 |
石景山区银河大街6号院一号楼(银河财智中心)A1010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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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745700 |
10004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