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详见公告正文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中山市三乡镇宣传文体服务中心(综合文化站、档案馆) | ||
| 行政区域 | 中山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7月05日 11:58 |
| 首次公告日期 | 更正日期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 | 中山市三乡镇宣传文体服务中心(综合文化站、档案馆)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于2017年06月20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中山市三乡镇宣传文体服务中心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项目(442000-201706-sx015-0007)(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因招标文件更正的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一、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如下: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本项目为服务类,中标金额的各部分费率如下表: 费率类别 中标金额(万元人民币) 服务招标费率 100以下部分 1.5% 100-500部分 0.8% 500-1000部分 0.45% 1000-5000部分 0.25% 5000-10000部分 0.1% 10000-50000部分 0.05% 50000-100000部分 0.035% 100000-500000部分 0.008% 2、删除招标文件中“本项目不需要报价”的规定。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7年07月11日15时00分
三、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刘小姐 | 联系电话:0760-88361935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王小姐 | 联系电话:0760-86684773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3楼 |
| 联系人:陈颖超 | 联系电话:020-66341921 |
| 传真:020-66341967 | 邮编:510045 |
| (三)采购人:中山市三乡镇宣传文体服务中心(综合文化站、档案馆) |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外经大楼九、十楼 |
| 联系人:郭加鹏 | 联系电话:0760-86684773 |
| 传真:0760-86684264 | 邮编:528463 |
特此公告。
发布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0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