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临武县 2017年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 临武县交通运输局 以 临交字 [2016]69号文件 批准建设,由 临武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临招核【 2017】 42号 文件核准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源为 部、省、市交通部门专项补助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 ,招人为 临武县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临武县 2017年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分为三个合同段,第一合同段包含: Y933线南福至东林庵、 Y932线曾家至邱家、 C038线金盆至农林、 C103线武江桥至力鸭、 C108线黄泥坪头至平天头等路段;第二合同段包含: X083线石珠堆至麻石脚、 Y926线小城至渡头、 Y939线古城至土地墟、 C154线江口至西冲乡、 C171线上乔至焦溪等路段;第三合同段包含: X086线龟头坳至横头、 Y945线古城至木凉亭、 C122线楚江墟至顾村、 C145线下达水至华阴等路段,具体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2施工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 24个月,保修期 60个月
2.3招标范围:临武县 2017年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设计文件)。
2.4、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合格 。
2.5保修要求: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2000)第 279号令 的规定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公告发布之日前获得以下有效资格:属于记录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贰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潜在的投标人按照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郴建发 [2015]90号)文件和郴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管理暂行规定(郴建发 [2017]53号)要求,须具有有效的《诚信管理手册》;湖南省外企业依据湘建建 [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者按照湘建建 [2010]136号文件要求办理了入湘施工登记证(登记证处于有效期)。
3.2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注册的 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提交近六个月的社保缴纳材料),并持有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及 路桥专业中级及以上 技术职称证书,具有交通运输部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3.3拟任的项目总工应有 路桥专业中级 技术职称证书(提交近六个月的社保缴纳材料)和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本项目不接受取消或暂停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企业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6招标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2009年版)“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 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 2016年度 D级、连续两年( 2016年和 2015年)评为 C级及以下、连续三年( 2014~ 2016年)评为 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 报名。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单位派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必须委托拟任项目经理)于 2017年 7 月 5 日至 2017年 7 月 11 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 上午 9: 00时至 12: 00时,下午 14: 30时至 17: 30时 (北京时间,下同)在 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 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郴州国际会展中心附近) 持下述资料报名: (一)原件资料: ①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是可扫描二维码的复印件);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⑤诚信管理手册;⑥拟任项目经理的 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证、公路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公路B类);拟任总工程师的 路桥专业中级及以上 职称证书,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公路B类),投标人为拟任项目经理及总工程师缴纳社保缴费证明材料(近6个月);⑦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⑧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仅省外企业提供)(或是网上查询打印页) (二)彩色复印件资料(贰套): 第(一)条所述项全套原件资料的彩色复印件。
备注:如投标人已办理三证合一,提供“一证一码”的新营业执照副本。
4.2 招标人在接受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过日不予发售。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图纸清单另计,售后不退。
4.4本项目不组织统一踏勘,请自行踏勘。
5.标段的确定
5.1本项目分为三个独立合同标段,不进行随机抽取分配标段。 每个投标单位只能对本项目其中一个合同段进行投标报名 。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参照湘交基建【 2013】 307号文 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 。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7年 7月 28日 10时 00分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附近) 3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72室第九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贰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9.行政监督
本次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为:临武县交通运输局。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11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无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临武县公路管理局
招标人地址: 临武县舜峰镇东云路 109号
联 系 人: 郭先生
电 话: 13786568098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地 址:郴州市五岭广场天一华府 C2506室
电 话: 0735-2666815/0731-85160666/851637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