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辽源发电厂3、4号机组超低排放脱硫装置改造、大唐辽源发电厂3、4号机组超低排放除尘装置改造总承包项目分散控制系统(DCS)扩容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1.单位名称、标的名称和内容
单位: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名称和内容: 大唐辽源发电厂3、4号机组超低排放脱硫装置改造、大唐辽源发电厂3、4号机组超低排放除尘装置改造总承包项目分散控制系统(DCS)扩容。
2.拟采购的物资说明:
本工程涉及FGD_DCS扩容改造(含软、硬件供货及调试组态):
1. 随脱硫工艺系统扩容;
2. 除尘输灰系统的控制由PLC改为DCS——其中,省煤器输灰及输灰仓泵间的控制分别纳入#3、4号机组脱硫DCS,灰库的控制纳入脱硫公用DCS;
3. 改造同期,每台机组新增脱硫/除尘输灰操作员站1套(含软件,配套座椅、鼠标、键盘等),运行人员可在辅控集控中心内通过机组操作员站对改造后脱硫/除尘输灰系统进行启/停控制、正常运行的监视和调整以及异常与事故工况的处理,而无需现场人员的操作配合;
4. 配合SIS侧组态调试,并提供所供DCS与电厂SIS系统的通讯接口机1套(含软件,配套座椅、鼠标、键盘等)。
5. 两台炉共计四个控制器 DPU(369B1860G0016 EDPU)(除尘)。
供货方保证改造过程不影响脱硫DCS系统的正常运行,并保证改造后整个脱硫\除尘输灰DCS系统的安全性、稳定性、可靠性。
按照“大唐辽源发电厂3、4号机组超低排放脱硫装置改造技术协议”要求:“3.4.4 脱硫改造控制部分改造技术要求 3.4.4.1乙方提供的脱硫系统分散控制系统FGD_DCS应与原FGD_DCS相同硬件(原DCS为GE新华XDPS-400e)”,改造范围内DCS控制系统采用与原系统一致的GE新华产品,哈尔滨新华控制工程有限公司是GE新华产品的授权代理商。
3.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2017修订版)》第二十五条第三款“因必须保证与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配套服务要求需要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规定,特申请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4.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哈尔滨新华控制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1404室
5.公示的期限
5个工作日,自2017年7月5日至 7月12日。
6. 招标代理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单 位: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6号院1号楼A1座
联系人:李唯一
电 话:010-68777213
邮 箱:liweiyi@cweme.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