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山市白狼镇林俗村乡村旅游示范村亮化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LXAM- SG-20170706
1、招标条件
本阿尔山市白狼镇林俗村乡村旅游示范村亮化工程已由阿尔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阿发改字[2016]21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阿尔山市白狼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阿尔山市白狼镇。
2.2计划投资:约600万元。
2.3招标范围:阿尔山市白狼镇林俗村乡村旅游示范村监控、控制室、亮化工程等。
2.4计划工期:2017年 8 月10日~2017年10月10日。
2.5标段划分:本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区外建筑施工企业报名前,需到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报送企业信息,并在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设网通告公示后,方可报名。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6日至2017年7月12日(法定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注册建造师证原件、技术负责人(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及四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证书原件(若投标人企业注册所在地无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安全员证书,须提供情况说明,并加盖企业公章)、建造师安全考核资格证B类原件、安全员C类证书原件,企业注册地或业务发生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和企业法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原件,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彩色复印件一份,在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乌兰浩特分公司一楼会议室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7月6日至2017年7月12日(法定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在乌兰浩特市兴安南路兴安盟建设银行北侧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乌兰浩特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5.3以上报名资料出具公证书均无效,不予承认。
6、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7月27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乌兰浩特市兴安南大路建行北侧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乌兰浩特分公司一楼会议室。
6.2开标时间:2017年7月27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乌兰浩特市兴安南大路建行北侧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乌兰浩特分公司一楼会议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仅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chinabidding.cn)、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同时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阿尔山市白狼镇人民政府
地 址: 阿尔山市白狼镇
邮 编: 13400
联 系 人: 陈晓波
电 话: 13404821006
(2)招标代理机构: 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兰浩特市兴安南路兴安盟建设银行北侧
邮 编:137400
联 系 人:李博
电 话:134513934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