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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金龙路(市莲路至亚运大道)工程110kv电力管沟范围的河堤整治工程

   日期:2017-07-06     浏览:1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金龙路(市莲路至亚运大道)工程110kv电力管沟范围的河堤整治工程 批复文号番发改函[2015]144号批复单位广州市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项目资金来
  项目名称  金龙路(市莲路至亚运大道)工程110kv电力管沟范围的河堤整治工程
  批复文号  番发改函[2015]144号
  批复单位  广州市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金龙路(市莲路至亚运大道)工程110kv电力管沟范围的河堤整治工程


招标公告


  标 单 位: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期:20176

金龙路(市莲路至亚运大道)工程

110kv电力管沟范围的河堤整治工程 招标公告

 

根据番发改函[2015]144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初步设计批复及资金证明,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现对金龙路(市莲路至亚运大道)工程110kv电力管沟范围的河堤整治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金龙路(市莲路至亚运大道)工程110kv电力管沟范围的河堤整治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020-84640765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 020-34801616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020-84892221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金龙路(市莲路至亚运大道)东侧

四、项目概况:该工程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金龙路(市莲路至亚运大道)东侧,小龙涌西侧河堤段,北起市莲路,南至亚运大道,全长1.577公里,项目计划总投资56249万元。本次施工实施范围为小龙涌西侧全线河堤整治工程(搅拌桩、砌挡土墙、河道清淤、土方回填、软基处理)、排水管道(雨水、污水)工程、绿化工程(含绿化给水)及周边附属配套构筑物工程(亲水平台、安全护栏)等,堤防设计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堤防工程等级为4级。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项目编号:            

2)招标内容:①按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文件、全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承包本工程(包括但不限于):1、河堤整治工程(搅拌桩、砌挡土墙、河道清淤、土方回填、软基处理);2、排水管道(雨水、污水)工程;3、周边附属配套构筑物工程(亲水平台、安全护栏)等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

②施工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即对发包人另外发包或发包人与承包人联合招标的其它专业工程以及发包人直接供应的材料设备实施总承包管理、协调、配合服务,总承包管理、协调、配合服务费已包含在中标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总承包单位也不能以任何理由向各专业工程承包人收取。

3)规模: 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金龙路(市莲路至亚运大道)东侧,小龙涌西侧河堤段,北起市莲路,南至亚运大道,全长1.577公里,本次施工实施范围为小龙涌西侧全线河堤整治工程,堤防设计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堤防工程等级为4级(具体数据以施工图纸为准)。

4)招标控制价: 25360077.37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20176300000分至20177202359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天):nth="7" day="21"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20177210900分,截止时间:nth="7" day="21"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20177211000分。

2.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nth="7" day="21"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20177211000分至1100分。

注:项目负责人未凭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开标室签到或签到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登记时不一致的,该投标文件无效,由招标人作废标处理,不参与开标及资格审查。(项目负责人需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现场签到(不采用电子签到方式),签到具体时间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工具箱”专栏中的“工作安排”,输入项目编号即可查询(签到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3. 开标时间:nth="7" day="24"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20177240900分。

4.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当天的截止时间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递交投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2)《广州建设工程投标信息表》。

 2. 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担保45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2)投标报名费为100/标段,报名费须在投标截止前完成缴纳。

3)递交投标文件当天起,投标人可持《广州建设工程缴费情况表》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报名费发票。

3.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准,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其投标文件由招标人作废标处理。

十、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属于非电子资审项目,资格审查文件需提供纸质文件。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及持有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5、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且已取得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要求提供报名截止前近半年以上的社保证明)。

注:投标报名时,须能够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中查询到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的有关情况,项目负责人的人员类别是“注册建造师”或“持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项目负责人没有被锁定,否则将视为投标报名无效。

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必须满足: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提供纸质文件即可。

申请人取得投标资格后,所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擅自更换,若未经招标人同意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注: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7投标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提供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员(3名)、预结算员、资料员、质量检查员、材料员投标截止近半年(近半年是指:至少提供201612月至20175月的社保证明)的社保证明、职称证(仅限于项目负责人提供职称证)、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8提供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提供审计机构相关证明资料)审计的近二年(2015年度和2016年度) 的企业财务报表(以年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9、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必须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需提供网上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10、投标人申请声明(附件一);

11、承诺书(附件二)。

注:1、上述资料均需提供书面材料,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造成无法满足评标需要的,经评标委员会审查作废标处理。如果是复印件的需在开标当天930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提供原件核对。

12、投标人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3、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番禺区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标后管理红牌警示期内的施工企业不予接受投标(nth="12" day="12"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20161212《番禺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部分施工单位不规范行为的通报》,广州金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被红牌警示,有效期为1年)。

十二、确定正式投标人

资格审查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正式投标人必须是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

十三.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四.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五、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平均报价法,投标人诚信评价分(权重20%)取自本项目投标报名第1天所在季度的上一季度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站(http://121.8.226.19/gzswcx/index.jsp)中的“诚信排名>>施工—水利”中“诚信综合评价”分,未入库企业或在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中尚无诚信排名“施工-水利” 诚信综合评价分的投标人,其诚信评价分按40分计算。

十七、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八、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电话:020-84640765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清河东路319号西副楼六楼611

十九、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二十、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二十一、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

二十二、招标图纸的获取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会员专区下载。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八、本公司如投标时选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中标后将使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若不遵守承诺,自愿按不履行合同约定处理。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附件二

承诺书

 

致: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

 

我司参与                                投标活动,我司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业绩、财务、设备等资料都是真实有效的。如贵单位对我司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存在疑问,我司同意接受贵单位对该资料进行现场查验。如有虚假,我司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相关附件招标公告-金龙路(市莲路至亚运大道)工程110kv电力管沟范围的河堤整治工程(上网版)2017.6.29.doc
  发布人  张秀珊
  发布日期  2017-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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