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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张联公路西段沿河绿化景观工程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日期:2017-07-10     浏览:11    
核心提示:张家界张联公路西段沿河绿化景观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张家界张联公路西段沿河绿化景观工程已由张家界市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局以张经开产(2017)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

张家界张联公路西段沿河绿化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张家界张联公路西段沿河绿化景观工程 已由 张家界市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局 以 张经开产( 2017) 6号 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张家界经济开发区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张家界张联公路西段沿河绿化景观工程 ;

2.2 建设地点: 张家界市张联路侧;

2.3 规模 : 本项目主要由乔灌木栽植,地被植物的种植,新建篮球场及其四周钢丝网围栏和球场照明工程施工,排水管网,绿化范围内的亮化等,投资额约 1100万元;

2.4 工期要求: 180天(日历日) ;

2.5 质量要求: 合格 ;

2.6 保修要求: 按国务院 2000年 279号令要求保修 ;

2.7 招标范围: 包括乔灌木栽植,地被植物的种植,设计范围内的园林道路修铺筑,新建篮球场及其四周钢丝网围栏和球场照明工程施工,产品座凳、垃圾桶的制安以及苗木浇灌用给排水管网,绿化范围内的亮化等,具体内容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及设计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 [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证书(证书注明单位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技术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均无在建项目;

3.4企业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 单项合同金额 10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景观工程施工 业绩;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 2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6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报名前到现场进行踏勘,并在招标人处开具现场踏勘证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湘建建 [2013]282号 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人民币贰拾万元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7年 7月 31日上午 9时 00分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nth="12" day="30"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3.4.1 项规定。

开户名称: 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南庄坪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永定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解放路支行

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获取方式: 投标人自行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zjjsggzy.gov.cn/index.html)对应招标公告中自动索取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有意本项目的投标人于 2017年 7月 10日至 2017年 7月 14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 9:00时至 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 3:00时至 5:00时,派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带单位公章持: 1、法定代表人报名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拟任项目负责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2、单位介绍信原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 5、拟任项目负责人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证书原件; 6、拟任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证书原件; 7、本招标公告发布后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投标截止时间前近 3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8、本招标公告发布后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复印件)到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区(张家界市南庄路 109号南庄星座 17楼)报名、购买招标资料。注:以上资料除单位介绍信存原件外,其余均存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6.2 未按 6.1条规定提交资料或资料不全时,投标报名将会被拒绝;

6.3 招标文件 400元 /套,图纸及资料 600元 /套;一律以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4 澄清答疑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提出,并以不标明问题来源方式将疑问发送到 65586869 @qq.com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 http://www.zjjsggzy.gov.cn/index.html (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公告”栏)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7年 7月 31日 9时 0 ,地点为 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区 (张家界市永定区子午路220号(澧滨小学对面));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 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zjjsggzy.gov.cn/index.html) 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张家界经济开发区环保建设局电话: 0744-2160112 。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 投标人应在 投标报名前 填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表》并且将投标人的单位全称、组织机构代码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及其所在省、市详细地址,连同其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报送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10.2 投标人在中标后,杜决资质挂靠,关键岗位人员非重病、死亡、业主认定不能胜任工作等特殊情况外不能变更,不能按投标文件人员到岗的,视为资质挂靠嫌疑人,取消中标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非特殊情况,关键岗位人员每周必须不少于四天在岗,如发现不在岗一次,提出警告,累计发现两次,扣除10%履约保证金,累计发现三次,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解除双方合同。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张家界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 沙先生

电话:13974400868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芙蓉南路运成大厦12楼

联系人:詹先生

电话:13974814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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