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张联公路西段沿河绿化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 张家界张联公路西段沿河绿化景观工程 已由 张家界市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局 以 张经开产( 2017) 6号 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张家界经济开发区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 张家界张联公路西段沿河绿化景观工程 ;
2.2 建设地点: 张家界市张联路侧;
2.3 规模 : 本项目主要由乔灌木栽植,地被植物的种植,新建篮球场及其四周钢丝网围栏和球场照明工程施工,排水管网,绿化范围内的亮化等,投资额约 1100万元;
2.4 工期要求: 180天(日历日) ;
2.5 质量要求: 合格 ;
2.6 保修要求: 按国务院 2000年 279号令要求保修 ;
2.7 招标范围: 包括乔灌木栽植,地被植物的种植,设计范围内的园林道路修铺筑,新建篮球场及其四周钢丝网围栏和球场照明工程施工,产品座凳、垃圾桶的制安以及苗木浇灌用给排水管网,绿化范围内的亮化等,具体内容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及设计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 [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证书(证书注明单位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技术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均无在建项目;
3.4企业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 单项合同金额 10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景观工程施工 业绩;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 2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6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报名前到现场进行踏勘,并在招标人处开具现场踏勘证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湘建建 [2013]282号 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 Ⅰ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人民币贰拾万元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7年
7月
31日上午
9时
00分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开户名称: 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南庄坪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永定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解放路支行
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获取方式: 投标人自行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zjjsggzy.gov.cn/index.html)对应招标公告中自动索取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及澄清答疑发布6.1 请有意本项目的投标人于 2017年 7月 10日至 2017年 7月 14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 9:00时至 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 3:00时至 5:00时,派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带单位公章持: 1、法定代表人报名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拟任项目负责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2、单位介绍信原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 5、拟任项目负责人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证书原件; 6、拟任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证书原件; 7、本招标公告发布后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投标截止时间前近 3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8、本招标公告发布后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复印件)到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区(张家界市南庄路 109号南庄星座 17楼)报名、购买招标资料。注:以上资料除单位介绍信存原件外,其余均存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6.2 未按 6.1条规定提交资料或资料不全时,投标报名将会被拒绝;
6.3 招标文件 400元 /套,图纸及资料 600元 /套;一律以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4 澄清答疑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提出,并以不标明问题来源方式将疑问发送到 65586869 @qq.com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 http://www.zjjsggzy.gov.cn/index.html (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公告”栏)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7年 7月 31日 9时 0 分 ,地点为 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区 (张家界市永定区子午路220号(澧滨小学对面));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 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zjjsggzy.gov.cn/index.html) 上发布。
9.行政监督本次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张家界经济开发区环保建设局 。电话: 0744-2160112 。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10.1 投标人应在 投标报名前 填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表》并且将投标人的单位全称、组织机构代码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及其所在省、市详细地址,连同其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报送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10.2 投标人在中标后,杜决资质挂靠,关键岗位人员非重病、死亡、业主认定不能胜任工作等特殊情况外不能变更,不能按投标文件人员到岗的,视为资质挂靠嫌疑人,取消中标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非特殊情况,关键岗位人员每周必须不少于四天在岗,如发现不在岗一次,提出警告,累计发现两次,扣除10%履约保证金,累计发现三次,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解除双方合同。
11.联系方式招标人:张家界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 沙先生
电话:13974400868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芙蓉南路运成大厦12楼
联系人:詹先生
电话:139748143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