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BDTDE-ZJ-2017-003-JL
本高碑店市107国道景观绿化提升改造工程已由高发改复字【2016】5号批复、高发改招标核【2016】8号核准,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高碑店市开元城市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银行贷款,并已在高碑店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登记备案,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高碑店市107国道景观绿化提升改造工程监理
2、建设地点:高碑店市107国道(北城建界-南城建界)
3、建设规模:107国道两侧道路铺装9.62万平方米,绿化4.29万平方米
4、建设内容:涉及沿途结合现状绿地在适当位置统一增加长花池挡墙及方形花池,更换原有便道铺装及便道外侧铺装,统一开辟绿化带,补齐行道树,增加模纹植物及花灌木。对原有保存完好绿地进行提升,增加球类及开花植物,增加景观亮化。
5、资金来源:自筹及银行贷款
6、计划工期:10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8月12日,计划竣工时间:2017年11月24 日
7、招标范围: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的施工全过程监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申请人拟派项目总监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4、进冀投标企业需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企业信息登记且通过的(在有效期内);
5、报名期间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有意承担此项目的投标单位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质原件: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4、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时间应为本公告发布之后,且查询年限为近10年,如企业成立不足10年的,应从企业成立之日起);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被委托人(2017年1-5月份)参加社保有效证明材料及劳动人事合同(法人到场报名的,持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
6、外埠企业提供进冀投标手续有效证明。
并提交A4纸复印件两套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和时间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0 日至2017年7月14 日每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高碑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 投标单位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本项目的信息录入,未完成者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投标人须提前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市场主体注册,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并携带相关资料到受理地进行注册验证。如未进行注册并验证的投标单位,其信息将无法录入。其产生的相应后果由投标单位承担。)
五、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书处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8月2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 高碑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标人:高碑店市开元城市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高碑店市兴华南街52号
邮政编码:074000
联 系 人:刘树林
电 话:0312-6391997
招标代理机构:保定通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七一东路未来石4-17A06室
邮政编码:071000
联 系 人:王彦芳
电 话: 0312-50615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