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仪征市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就其10.5米油电混合公交车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项目批准单位:仪征市人民政府
项目批准文件编号:【2017】政字85号
项目地点:仪征市 招标数量:12台
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内容及规格:
10.5米油电混合公交车(车辆总长:10500(±50) )12辆;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1)公交车、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货物的供应;(2)出厂试验、培训、质保等。招标人保留对招标内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力。
二、资格审查方法:
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要求:
1)资质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客车底盘生产资格的客车整车生产企业(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加盖公章,放在投标文件中)或厂家授权的代理商(提供代理商营业执照,厂家授权书)
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大型城市客车生产能力强、制造工艺水平高、质量控制体系完善、售后服务有保障的大型城市客车制造商;(提供承诺书,原件放在投标文件中)
2)财务要求: 投标人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提供承诺书);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 /
5) 其它要求:
1录入国家新能源车辆购置税免征目录、环保目录,保证上牌,必须达到江苏省、扬州市级补贴要求
2车辆目录批次、技术参数、售后服务能力、质保承诺等凭证和说明材料。
(二)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三)联合体投标人要求:/
四、招标文件发售:
1、2017年7 月7日至2017年7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