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峰矿区大峪镇新立村土地整治项目(三标段)
招标公告
1、峰峰矿区大峪镇新立村土地整治项目,已由项目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2.1 工程地点及规模:峰峰矿区。
2.2 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本招标工程共分4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峰峰矿区大峪镇新立村土地整治项目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项目投资约 110.67 万元。
2.4工期及质量要求:工期180日历天,质量符合 合格 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的独立法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本人的安全考核(B类)资格。凡具备以上规定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7月7日至 2017 年7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网上刷卡报名后,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及本人的安全考核证书(B类)原件、 网上报名回执单、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证件并且装订一套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到峰峰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北侧(滨河路188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 7月27日09点00分
开标地点:峰峰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服务区(二楼北厅)
7、注意事项: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持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查询年限为近10年,如企业成立不足10年,查询年限为自企业注册成立至今,且查询结果必须来源于全国档案库,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应在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本市咨询电话:0310-2990706。
招标人:峰峰矿区国土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峰峰矿区 地 址:石家庄市合作路328号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人:宫经理
电话:0310-5162232 电话:0311-87868082/15703103521




